黎智英判刑︱鄧炳強:判囚20年反映罪行嚴重性 會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犯罪得益
發佈時間:15:32 2026-02-09 HKT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餘八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9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判刑彰顯了法律正義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共20年判刑已經反映罪行嚴重性,亦會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其犯罪得益。
鄧炳強:判決彰顯正義和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鄧炳強表示,法庭早上頒下判決理由中,指黎智英一直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判決彰顯正義和維護香港核心價值。他指法庭指出其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指他與團伙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發布假消息、假新聞,甚至宣揚、美化暴力,引起港版顏色革命。
他稱,有很多原本善良的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在黎智英及其操控的蘋果日報,以及他們勾結的外部勢力荼毒下,在黑暴期間變得瘋狂激進,更有年輕人策劃恐怖活動,製造炸彈。幸好警方及早搗破計劃,避免造成大量市民的傷亡,被煽動唆擺、犯案的年輕人最終要承擔法律的責任,鋃鐺入獄。
他強調,法律絕不容許任何公然傷害自己國家和同胞、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稱香港是法治地方,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他又指,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和政客、甚至一些國際組織聲稱案件是「政治檢控」,持續將其犯罪行為和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刻意為黎智英洗白、賣慘,要求特區政府以健康等釋放黎智英。
將申請充公令 沒收與罪行相關犯罪得益
跟進工作方面,鄧炳強表示,早前已凍結黎智英及3間相關公司財產,由於法庭已判刑,會適時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與罪行相關的犯罪得益,亦會啟動程序,盡快將《蘋果日報》及3間相關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中除名。
他續指,雖然法庭已經對黎智英和其他被告作出重判,但是他們對社會已經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法庭對本案的定罪判刑,正好說明法律是絕不容許任何公然傷害國家和同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又指香港是法治的地方,無任何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對於判刑,鄧炳強表示總共20年的刑罰已反映案件嚴重性。就外國組織或政客對案件判刑的回應,他形容這些都是虛假指控,法庭無考慮政治因素,所有犯罪行為均與新聞自由無關,其目的一直都是希望中共倒台。就單獨囚禁的問題,鄧炳強強調,單獨囚禁是黎智英自己提出的要求,呼籲外媒或別有用心人士不要「自欺欺人」。
鄧炳強:終於還咗香港人一個公道
鄧炳強在社交平台發文,形容判囚20年「終於還咗香港人一個公道」,但指他令香港社會撕裂,港人經歷無法磨滅的痛苦,稱直到今日,「我依然提一次就痛心一次」。他指黎智英操控媒體多年,是案中主腦,指他不但想推翻政權,更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制裁,煽動仇恨、誤導市民,對社會造成極大傷害,獲嚴懲是罪有應得。
外部勢力稱黎案屬「政治檢控」絕對是無中生有
鄧炳強亦強調,外部勢力終日抹黑香港政府,稱黎智英一案為「政治檢控」,形容絕對是無中生有,指他們塑造黎的悲情形象要求釋放,形容這正正就是漠視法律的公平公正公義。他又指,法庭早前裁決理由已清楚指出,黎的檢控和定罪裁決,絕非因為他的政治觀點或信念,反而外部勢力利用他的政治背景和虛假健康理由要求提前釋放,就是直接衝擊香港法治核心。鄧炳強重申,香港是法治之地,無人可凌駕法律之上。
問及黎智英和其他《蘋果》前高層是否不會因行為良好而獲刑期扣減,他指,任何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要由懲教署署長因應每宗案件和每名被告,因應實際情況去考慮。至於單獨囚禁,他稱是黎智英自己提出的要求,呼籲外媒、其他別有用心人士不要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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