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追繳公民海外收益稅款 依據CRS機制 全球逾120地區實施

更新時間:10:13 2025-05-29 HKT
發佈時間:10:13 2025-05-29 HKT

自3月起,不少內地公民於社交平台分享收到內地稅務局,要求對其境外收益所得進行申報納稅的提醒通知。有稅務專家向本報表示,內地當局追繳公民海外收益稅款,主要依據全球稅務訊息交換機制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報準則)來進行。

中港2017年開始納入CRS

資料顯示,CRS機制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主導的國際稅務資訊自動交換標準,旨在透過跨國金融機構的資訊共享,打擊跨境逃稅和避稅行為。目前全球已有120多個國家及地區實施CRS機制,包括香港、新加坡、歐洲等。

CRS機制主要運作方式就是每個金融機構,將非本國居民或企業的帳戶訊息上交至本國的稅務機構,然後各國稅務機構進行信息互換,一般一年一次,以達到稅務監管目的,且中國和香港均於2017年開始納入CRS。

在CRS機制下,本港的銀行、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及券商等金融機構並非透過系統直接與香港稅務局對接,而是依要求以文件包形式向當局提交資訊。申報頻率為一年一次。申報資料包括,自我證明表格中提供的個人資料、年末帳戶結餘或總價值、以及年度內已記入帳戶的入款項,包括股息、利息、賣出金額等,但不包括交易盈利和虧損數據。

稅務專家:小散戶也一律申報

值得留意的是,市場上有不少人士理解,只有100萬美元以上的帳戶會被申報資料。不過,不少內地稅務專家均提醒,雖然CRS機制實施後,首批被申報的是100萬美元以上的帳戶,但自2018年起,中國就開始不分帳戶金額,一律申報。 至於實行CRS機制對本港券商的影響,香港證券業協會主席高鵑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CRS機制於香港已實行多年,一直運行有序,相信CRS機制的實行不會對本港券商的營運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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