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遭所屬社控簽雙重合約 法院下令暫禁演藝活動
更新時間:15:40 2021-11-11 HKT
發佈時間:19:00 2021-11-11 HKT
發佈時間:19:00 2021-11-11 HKT


據韓媒昨日(10日)爆料指,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引用了受朴有天所屬社委託,針對向朴有天提出的禁止出演電視節目和演藝活動的臨時處理申請,裁判部決定在此案判決之前,朴有天不得為所屬社以外的第三者製作、宣傳、人物事業、演出業務及演藝活動。

朴有天當時曾自辯跟公司代表有矛盾,自稱在這兩年一直有活動,但幾乎沒得到任何報酬,他又在日本粉絲官網留言稱被身邊人背叛,處境艱難。所屬社則謂於去年元旦跟朴有天簽約,為了幫他東山再起而付出巨額外,又幫他還清多達20億韓圜(約1,333萬港元)債務,並被他將公司法人卡用於個人娛樂費和生活費,當中包括1億(約66萬港元)聲色場所費用,及給前同居女友買名牌包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