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深圳航班提早10分鐘起飛 大學生提告勝訴逼多間航司改「霸王條款」
發佈時間:16:30 2026-06-27 HKT
消費者維權迎來歷史性勝利!廣東金融學院一名大學生胡棟誠,因不滿海南航空將航班提前10分鐘起飛,導致其精密計算的機場地鐵行程作廢,更不滿航司以「提前未超15分鐘不屬不正常航班」為由拒絕賠償,憤而向深圳寶安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海航賠償住宿費並確認該格式條款無效。這宗看似微小的官司昨日(26日)迎來最新進展,海航最終「認輸」並與原告達成和解,承諾於今年7月30日前修改運輸總條件,徹底取消該爭議免責條款。事件更引發連鎖反應,天津航空、春秋航空等多間航空公司已跟進修改條例,取消航班提前起飛的「15分鐘免責門檻」。
精密地鐵計算法被海航打亂
據內地媒體報道,胡棟誠原計劃於4月3日早上7時40分,搭乘海航HU7731航班從深圳飛往呼和浩特。為了省錢,他特意算好時間,打算乘搭當日首班地鐵於6時44分抵達寶安機場,以確保在7時20分截止登機前趕到。然而在3月25日,海航突然通知航班提前10分鐘至7時30分起飛,值機截止時間亦相應提前,令他的地鐵方案瞬間失效,他不得不提前一晚前往機場周邊自費住宿。
事後胡棟誠向海航要求報銷103.84元人民幣(下同)的住宿費或免費退改簽,卻遭到海航客服以《海航運輸總條件》規定「航班提前超過15分鐘才算不正常航班、才可免費退改」為由,冷漠拒絕。
胡棟誠拒絕向航司的「格式條款」低頭,他質疑:「乘客遲到,客票作廢;航司提早,為甚麼能免責?」他於3月27日正式向法院遞交訴狀。法律界人士亦指出,企業自行制定的格式條款在法律上不能排除或限制消費者的法定權利,海航的規定根本站不住腳。
天津及春秋航空火速跟進
在法庭壓力與大眾輿論聲討下,海航最終妥協。胡棟誠證實,他已收到海航賠償的103.84元住宿費用。海航亦正式書面承諾,將於7月30日前修改《運輸總條件》,全面取消「提前超過15分鐘才可免費退改簽」的限制。胡棟誠表示,將在海航正式修訂條款後簽署調解書撤訴。
此案在內地航空界引發強烈震盪,大批網民高呼「社會進步就是需要這樣認真的人」。受此案影響,目前天津航空、春秋航空等多家航司已主動跟進,取消了提前起飛的15分鐘時間限制,明確只要航班因航司原因提前,旅客均可享有非自願退票或免費改簽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