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7歲學廚遭殺害兩度審訊 出世報細數兇手變免死

更新時間:16:35 2026-04-10 HKT
發佈時間:16:35 2026-04-10 HKT

福建2022年發生的一宗隨機持刀殺人案,17歲死者父親因不滿一審,僅判博坐監的兇手賠償5萬多元,提出上訴要求賠償158萬元,結果二審時,兇手的出生日期被改成作案時不足18歲,推翻原本的死刑判決。

死者身中逾20刀

林伊豪被殺時只有17歲,家中獨子的他當時在福建莆田學廚。2022年8月2日晚,林伊豪遭曾某彬以網購的20cm長的匕首,從後連刺4刀,林遇襲後逃走,被曾持刀追上再攻擊,林伊豪滿身鮮血倒在工作的飯店大廳,身中逾20刀死亡。

林伊豪家人難以接受,博坐監的兇手可以免死。大風新聞
林伊豪家人難以接受,博坐監的兇手可以免死。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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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伊豪家人難以接受,博坐監的兇手可以免死。大風新聞

一審判決書顯示,當時「18歲」的曾某彬作案後到派出所自首,聲稱「認為該男子必死之後,才持刀投案」,目的是不用判死又可以坐很久監,又指自己拒絕亦不同意家人代其向受害者方賠償。

一審判決,指曾某彬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及向死者家人賠償5.57萬人民幣。死者父親林金燦上訴,要求賠償158萬餘元。

稱避罰款改出生證明

莆田中院再審認定,曾某彬的年齡出生日由2004年4月6日,更改為2005年4月6日,由於作案時未滿18歲,推翻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兇手年齡突然變小,原因是其父親稱,當年為避1000元罰款,同意村幹部建議,將曾某彬出生日期改大一歲。

林金燦表示,一審時兇手曾表示「恭喜發財,你兒子被我殺了」,對於再審免去被告死刑難以接受,「我們家(的天)在這場無妄之災中塌了,我兒子死得不明不白,我希望司法機關能關注到本案的特殊性。」

莆田市檢察院今年2月指,莆田中院的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指林金燦申訴理由不成立。林金燦正向福建省檢察院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