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4歲男被執行死刑 強姦10女18歲初次犯案

更新時間:11:08 2026-02-08 HKT
發佈時間:11:08 2026-02-08 HKT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則布告引發關注。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身犯強姦幼女、組織未成年人賣淫等多項嚴重罪行的罪犯陳某某執行死刑。

布告內容顯示,24歲男子陳某某於2018年至2020年下半年期間,在茶陵、佛山等地10次強姦10名未成年少女,當中包括4名幼女,對包括1名幼女在內的3名未成年女性實施輪姦。

法院對涉案男子執行死刑。
法院對涉案男子執行死刑。

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他與同案犯糾集人員,強迫、勸誘10名未成年女性(含2名幼女)多地賣淫,多次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為惡勢力犯罪組織糾集者。陳男還實施2宗尋釁滋事犯罪,1宗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某強姦犯罪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罪行極其嚴重。組織、強迫未成年女性賣淫,情節嚴重,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決,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組織、強迫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半;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罰款2000元人民幣。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陳某某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6年1月16日,陳某某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