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規範律師 不得以維權為由干擾庭審炒作案件

更新時間:21:58 2018-04-24 HKT
發佈時間:21:55 2018-04-24 HKT
中國最高法、司法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和規範律師參與庭審活動的通知》,新規規定,若律師認定法官違法違規,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投訴,但不得以「維權」為由干擾庭審,不得通過網絡和媒體發表聲明、炒作案件。



據報道,《通知》是專門針對庭審環節律師權利保障和行為規範的第一個規範性文件。在保障律師訴訟權利方面,《通知》明確,法官不得隨意打斷或制止律師在法庭上的正常發問、質證和發表的辯護代理意見。審判長若認為律師違反法庭紀律,可以給予警告,確有必要時可以休庭,「原則上不采取責令律師退出法庭或強行帶出法庭措施」。



《通知》出台後,司法部、全國律協舉辦了「全國律師維權懲戒工作專題研討班」。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在研討班上說,要完善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暢通律師投訴、申訴、控告渠道;同時,要嚴格依法開展懲戒工作,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各類違規違法作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