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涉跨境賣淫 被判6個月緩刑兩年

更新時間:11:40 2016-06-30 HKT
發佈時間:11:07 2016-06-30 HKT
台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跨境賣淫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早宣判,劉喬安被判監6個月,緩刑兩年,罰款16萬元新台幣。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包括賣淫集團首腦戴君儀則被判入獄兩年8個月;鍾宜姿則入獄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全可上訴。
劉喬安今天在友人陪同下現身法院。她身穿黑色連身裙,戴上口罩、太陽眼鏡聽取判刑。她獲悉判刑結果後說,沒有向法官要求緩刑,並感謝法官給予的寬容。
劉喬安去年被美國在台協會檢舉涉及跨國賣淫集團案,經警方介入調查約5個多月,檢方認定主謀戴君儀、鐘宜姿及劉喬安等3人曾仲介女子跨境賣淫,至今涉案27次,每次各收取1萬至30萬元仲介費。至今年3月,她們涉妨害風化罪嫌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