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涉跨境卖淫 被判6个月缓刑两年
更新时间:11:40 2016-06-30 HKT
发布时间:11:07 2016-06-30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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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太阳花女王」刘乔安跨境卖淫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早宣判,刘乔安被判监6个月,缓刑两年,罚款16万元新台币。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包括卖淫集团首脑戴君仪则被判入狱两年8个月;钟宜姿则入狱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全可上诉。
刘乔安今天在友人陪同下现身法院。她身穿黑色连身裙,戴上口罩、太阳眼镜听取判刑。她获悉判刑结果后说,没有向法官要求缓刑,并感谢法官给予的宽容。
刘乔安去年被美国在台协会检举涉及跨国卖淫集团案,经警方介入调查约5个多月,检方认定主谋戴君仪、钟宜姿及刘乔安等3人曾仲介女子跨境卖淫,至今涉案27次,每次各收取1万至30万元仲介费。至今年3月,她们涉妨害风化罪嫌被起诉。
刘乔安今天在友人陪同下现身法院。她身穿黑色连身裙,戴上口罩、太阳眼镜听取判刑。她获悉判刑结果后说,没有向法官要求缓刑,并感谢法官给予的宽容。
刘乔安去年被美国在台协会检举涉及跨国卖淫集团案,经警方介入调查约5个多月,检方认定主谋戴君仪、钟宜姿及刘乔安等3人曾仲介女子跨境卖淫,至今涉案27次,每次各收取1万至30万元仲介费。至今年3月,她们涉妨害风化罪嫌被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