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法例大修訂 擴闊強姦罪範圍 新訂未經同意性侵犯罪 劃一兒童同意年齡16歲
發佈時間:19:14 2026-06-29 HKT
保安局今日(29日)交立法會提交問題,政府將全面檢視及修訂源自70年前的香港性罪行法例,爭取於今年內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7月7日起會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是次修例將落實法改會多項建議,涵蓋未經同意性罪行、保護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等五大範疇,以期加強保護受害者並令法例與時並進。
沿用70年前英格蘭條文 政府:存缺陷
本港現行的性罪行主要載於《刑事罪行條例》,不少條文沿襲自1956年英格蘭法例,至今已落後近70年。政府指出,現行法例存在定義不夠清晰、指明性別、基於性傾向作出區別等缺陷,且部分條文與刑罰未能反映行為的嚴重性。為此,政府一直積極跟進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包括自2011年起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並逐步擴大範圍,以及於2021年增設窺淫及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等罪行,並在《2025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積極研究全面完善法例。
劃一兒童同意年齡至16歲
政府參考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後擬訂了五大範疇的修例建議。在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會為「同意」、「同意的範圍及撤回」等核心法律概念訂定明確條文。政府建議擴闊強姦罪的範圍,並新訂三項未經同意下的性罪行,包括「涉及觸摸」與「不涉及觸摸」的性侵犯罪,以及導致他人在不同意下進行性行為罪。
在涉及兒童的性罪行,建議劃一「同意年齡」為16歲,同時新訂8項涉及兒童的性罪行,包括4項與未經同意性罪行對應的罪行、2項針對兒童的額外保護罪行,以及2項防範兒童遭性剝削的預備或輔助性質罪行,以貫徹無分性別及避免性傾向歧視的原則。
擴闊亂倫罪 修例免受害人二次傷害
針對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修訂相關定義以涵蓋更多需要保障的易受傷害人士,並新訂18項罪行,聚焦打擊與無行為能力的精神缺損人士作出性行為、利用特定手段進行性剝削,以及濫用照料、信任或權威關係等行為。
修例建議亦包括擴闊亂倫罪,新訂性露體、與動物進行性插入、與死人進行涉及性的行為等雜項罪行。
全面加強受害者保護措施,建議將現行的受害者保護措施,擴大適用於所有新訂或經修改的性罪行,避免受害人及易受傷害證人在司法程序中遭受二次傷害。
7月7日展開公眾諮詢 爭取本年內提交草案
政府正全力推進立法工作,將於7月7日聽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意見,並於同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政府期望能「早一日得一日」推進修例,並會在諮詢期完結後盡快分析意見,爭取在今年內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以貫徹法律清晰、無分性別、尊重性自主權及保障人權等原則。
圖片:保安局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