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政府擬修訂《醫生註冊條例》 增醫委會業外委員至31% 下月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發佈時間:12:31 2026-06-26 HKT
雙非腦癱嬰案被拖延16年,揭示醫務委員會處理投訴過慢問題。醫衞局今日(26日)宣布,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以改革醫委會,今日將有關修例草案刊憲,下月8日交予立法會首讀。
設4級罰則取消緩刑
修例圍繞4方面,包括讓醫委會組成多元,維持醫生委員不減,同時增加3名非醫生的醫療專業業外委員至31%;改革醫委會申訴處理機制,將現有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初偵會)及研訊小組改為「醫務調查組」和「醫務審裁團」,並為其提供更多支援及權力,同時設4級罰則,取消緩刑;保護社群福祉,將被法庭裁定違反嚴重罪行的醫生即時除牌;以及要求醫生持續進修、放寬非本地醫生特別註冊要求。
將增加獨立審裁員
醫衞局表示,醫委會是《醫生註冊條例》下的法定機構,負責工作除了處理有關醫生的投訴,亦包括本地醫生培訓及註冊事宜等等,需要專業參與,但考慮到社會意見,今次亦增加3個有專業知識的醫療專業業外委員。為確保調查獨立性,修例亦將增加獨立審裁員,即醫委會以外的人士,提名上限一倍至280人,參與並主導調查及研訊。
為加快處理研訊,當局指,醫委會已於去年1月以行政形式對部分程序定下時間指標,例如要求申訴人需於一個月內將法定聲明提交醫委會,而今次立法是為了提供法律基礎,使時間指標有法律效力。據政府估算,透過今次改革,以往醫委會篩查個案需時中位數達12個月,日後可減半至6個月;由提出申訴到展開研訊,以往中位數為3年半,日後相信可減3成時間,即約兩年半。
提出改革醫委會組成
草案提出改革醫委會組成,包括將醫生業界選舉中產生的醫生委員名額,由以往的16人大由削減至10人,改為基層醫療健康專員1名,科大醫學院提名醫生兩名,以及由行政長官委任醫生3名。而日後所有醫委會成員,亦需由行政長官委任。醫衞局發言人就指,政府希望醫委會醫生成員背景更多元,不希望以單一方式選出醫生代表。至於政府委任方面,他說目前其他法定機構亦有類似的委任安排,而標準則會視乎相關人選是否能協助醫委會發揮其職能。
另外,將醫生審裁員和業外審裁員重新分別命名為「獨立醫生審裁員」 和「獨立業外審裁員」(統稱為「獨立審裁員」),以反映他們 在處理申訴機制中,有別於醫委會委員的獨特角色;將初步偵訊委員會重新命名為醫務調查組(調查組),規定調 查組 5 名委員中,至少有 3 名獨立審裁員,並指定調查組副主 席須是業外人士。將研訊小組重新命名為醫務審裁團(審裁團),規定審裁團 5 名 委員中,至少有 3 名獨立審裁員,並指定醫委會主席不得同時 出任審裁團主席。
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處以3年或以上監禁將永久除牌
此外,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定罪並被判處 3 年或以上監禁的醫生 將即時並永久除牌、不得復牌。復牌申請必須獲得醫務衞 生局局長信納批准該申請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並獲得醫委會全 體委員一致支持;干犯嚴重暴力或性罪行並被定罪的醫生將即時除牌,3 年內不得申請復牌。干犯罪行與行醫相關,被定罪及判處監禁(包括因無行為能力或精神錯亂未被定罪)的醫生將即時停牌至完成紀律程序或健康事 務委員會的聆訊程序。
記者:伍萬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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