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專屬法例|政府微調四範疇 簡化程序擴至沙嶺數據園區 現階段無意擴大適用範圍至北都以外

更新時間:19:24 2026-06-19 HKT
發佈時間:19:24 2026-06-19 HKT

政府正加快為北部都會區發展訂立專屬法例。《星島頭條》獲悉,政府現階段無意把擬議法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北都以外,當局會定期檢視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實施後的執行安排,包括在法例生效後,定期向行政長官主持的「北部都會區發展委員會」匯報落實階段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尋求指導,亦會每年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法例的落實情況。

現階段無意把擬議法例適用範圍擴大至北都以外

根據當局的文件指,部分持分者認為北都專屬法例下的建議對於香港的整體發展亦有裨益,建議把法例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北都以外的地區以至全港,政府重申現階段無意把擬議法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北都以外,因為北都發展極具戰略意義,有其獨特性和迫切性,而國家「十五五」規劃亦明確表示要加快北都發展。條例草案會訂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只可以在上述兩個行政區或相關大綱圖的界線有所修訂的情況下,以公告修改北都範圍,而公告須通過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才能生效。

文件續指,擬議法例下的簡化程序將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綠化地帶」等保育地帶,而且在簡化程序下,相關申請仍須做足所需的技術評估,證明發展技術上可行,以及公眾可以就發展提交意見,然後由城規會把關審議,當局認為建議在回應巿場發展需要和自然保育需求之間已取得平衡,是合適的做法。

文件提到,經考慮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以及因應最新的發展情況,當局已微調北都專屬法例的建議。總的而言,當局會繼續維持建議的立法框架、適用範圍及六個指明政策範疇,但會就當中四個範疇下的具體建議措施作出調整或優化。

當局建議不再就轉交補償個案至土地審裁處設立限期

當局建議不再就轉交補償個案至土地審裁處設立限期,局方相信通過與暫支款項相關的建議,已能夠有效促進支付補償金額,減低政府在利息方面的支出。無論如何,何時就收地補償達成協議並不會影響政府行使法定權力把土地收回,因此是否為達成補償協議設時限,對提速發展沒有直接關係。

當局亦建議賦權主管當局可按個別情況延長有關限期,前業主亦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 要求就特定個案中豁免適用有關不再孳生利息的條文。另外,諮詢期間有持分者詢問與支付收地補償相關的建議(即有關暫支款項以及向祖堂註冊司理支付收地補償的兩個建議)是否適用於已收回的北都土地。另外,當局建議有關建議將適用於在擬議法例生效前、生效當日及生效後收回的北都私人土地。

在公眾諮詢文件中曾提及, 簡化程序建議適用於洪水橋、新田科技城和河套、牛潭尾、流浮山及新界北新市鎮。經進一步審視後,當局提議簡化程序亦可適用於沙嶺數據園區,理由是有關的產業發展項目必須全速推進,而周邊並無大量民居。

當局會定期檢視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實施後的執行安排,包括在法例生效後,定期向行政長官主持的「北部都會區發展委員會」匯報落實階段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尋求指導,亦會每年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法例的落實情況。

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