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专属法例|政府微调四范畴 简化程序扩至沙岭数据园区 现阶段无意扩大适用范围至北都以外
发布时间:19:24 2026-06-19 HKT
政府正加快为北部都会区发展订立专属法例。《星岛头条》获悉,政府现阶段无意把拟议法例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北都以外,当局会定期检视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实施后的执行安排,包括在法例生效后,定期向行政长官主持的「北部都会区发展委员会」汇报落实阶段的情况,并在有需要时寻求指导,亦会每年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法例的落实情况。
现阶段无意把拟议法例适用范围扩大至北都以外
根据当局的文件指,部分持分者认为北都专属法例下的建议对于香港的整体发展亦有裨益,建议把法例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北都以外的地区以至全港,政府重申现阶段无意把拟议法例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北都以外,因为北都发展极具战略意义,有其独特性和迫切性,而国家「十五五」规划亦明确表示要加快北都发展。条例草案会订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只可以在上述两个行政区或相关大纲图的界线有所修订的情况下,以公告修改北都范围,而公告须通过立法会「先订立、后审议」才能生效。
文件续指,拟议法例下的简化程序将不适用于「自然保育区」、「郊野公园」、「绿化地带」等保育地带,而且在简化程序下,相关申请仍须做足所需的技术评估,证明发展技术上可行,以及公众可以就发展提交意见,然后由城规会把关审议,当局认为建议在回应巿场发展需要和自然保育需求之间已取得平衡,是合适的做法。
文件提到,经考虑咨询期间所收到的意见,以及因应最新的发展情况,当局已微调北都专属法例的建议。总的而言,当局会继续维持建议的立法框架、适用范围及六个指明政策范畴,但会就当中四个范畴下的具体建议措施作出调整或优化。
当局建议不再就转交补偿个案至土地审裁处设立限期
当局建议不再就转交补偿个案至土地审裁处设立限期,局方相信通过与暂支款项相关的建议,已能够有效促进支付补偿金额,减低政府在利息方面的支出。无论如何,何时就收地补偿达成协议并不会影响政府行使法定权力把土地收回,因此是否为达成补偿协议设时限,对提速发展没有直接关系。
当局亦建议赋权主管当局可按个别情况延长有关限期,前业主亦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 要求就特定个案中豁免适用有关不再孳生利息的条文。另外,咨询期间有持分者询问与支付收地补偿相关的建议(即有关暂支款项以及向祖堂注册司理支付收地补偿的两个建议)是否适用于已收回的北都土地。另外,当局建议有关建议将适用于在拟议法例生效前、生效当日及生效后收回的北都私人土地。
在公众咨询文件中曾提及, 简化程序建议适用于洪水桥、新田科技城和河套、牛潭尾、流浮山及新界北新市镇。经进一步审视后,当局提议简化程序亦可适用于沙岭数据园区,理由是有关的产业发展项目必须全速推进,而周边并无大量民居。
当局会定期检视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实施后的执行安排,包括在法例生效后,定期向行政长官主持的「北部都会区发展委员会」汇报落实阶段的情况,并在有需要时寻求指导,亦会每年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法例的落实情况。
记者︰黄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