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哈薩克斯坦簽署移交逃犯協定 鄧炳強:標誌兩地司法合作邁出重要一步
發佈時間:13:07 2026-05-22 HKT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哈薩克斯坦)總檢察長BerikAssylov今日(22日)分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及哈薩克斯坦,簽署關於移交逃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和移交被判刑人的雙邊協定。
簽署三項協定 標誌司法合作重要一步
鄧炳強在簽署儀式中表示,香港和哈薩克斯坦均致力透過國際合作打擊罪案。今日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和移交被判刑人協定,標誌兩地在司法合作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鄧炳強:展現雙方打擊跨境罪案、維護司法公義決心
鄧炳強其後在社交平台發文,指這次簽署不僅象徵香港與國際間的司法刑事互助更進一步,更展現了雙方打擊跨境罪案、維護司法公義的決心。其中,移交被判刑人士的安排,更加體現雙方對人道關懷的重視,讓服刑人士可以在熟悉的語言和文化環境下重建人生。
憑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香港將會繼續與世界各地攜手合作,推動全球安全、穩定與繁榮,而今天的簽署就是最佳的見證。
移交逃犯設保障條款 涉死刑可拒絕移交
根據《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香港特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移交逃犯協定列明香港特區與哈薩克斯坦在移交逃犯的規定,並載列同類國際協定的一般保障條款,包括有關行為必須在雙方的法律下均屬罪行;以及如涉及可判處死刑的罪行,可拒絕移交。
香港特區與哈薩克斯坦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載有國際上同類協定的主要條款及保障,所涵蓋的協助包括辨認和追尋有關的人、送達文件、取得證據、執行搜查和檢取的請求、提供資料,及沒收犯罪得益等。
促被判刑人返原居地服刑 協助改過自新
移交被判刑人協定體現了香港和哈薩克斯坦雙方的一個共同信念,就是容許被判刑人返回原居地服刑,免除語言和文化障礙,而其親友又能更經常探望,有助他們改過自新。因此,香港的政策是盡量促進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這類移交。
已生效的香港特區主要雙邊協定(包括移交逃犯協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和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載於律政司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