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哈萨克斯坦签署移交逃犯协定 邓炳强:标志两地司法合作迈出重要一步
发布时间:13:07 2026-05-22 HKT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长BerikAssylov今日(22日)分别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及哈萨克斯坦,签署关于移交逃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和移交被判刑人的双边协定。
签署三项协定 标志司法合作重要一步
邓炳强在签署仪式中表示,香港和哈萨克斯坦均致力透过国际合作打击罪案。今日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协定和移交被判刑人协定,标志两地在司法合作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邓炳强:展现双方打击跨境罪案、维护司法公义决心
邓炳强其后在社交平台发文,指这次签署不仅象征香港与国际间的司法刑事互助更进一步,更展现了双方打击跨境罪案、维护司法公义的决心。其中,移交被判刑人士的安排,更加体现双方对人道关怀的重视,让服刑人士可以在熟悉的语言和文化环境下重建人生。
凭借「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香港将会继续与世界各地携手合作,推动全球安全、稳定与繁荣,而今天的签署就是最佳的见证。
移交逃犯设保障条款 涉死刑可拒绝移交
根据《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下,香港特区政府可与外国就司法互助关系作出适当安排。移交逃犯协定列明香港特区与哈萨克斯坦在移交逃犯的规定,并载列同类国际协定的一般保障条款,包括有关行为必须在双方的法律下均属罪行;以及如涉及可判处死刑的罪行,可拒绝移交。
香港特区与哈萨克斯坦签署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载有国际上同类协定的主要条款及保障,所涵盖的协助包括辨认和追寻有关的人、送达文件、取得证据、执行搜查和检取的请求、提供资料,及没收犯罪得益等。
促被判刑人返原居地服刑 协助改过自新
移交被判刑人协定体现了香港和哈萨克斯坦双方的一个共同信念,就是容许被判刑人返回原居地服刑,免除语言和文化障碍,而其亲友又能更经常探望,有助他们改过自新。因此,香港的政策是尽量促进香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这类移交。
已生效的香港特区主要双边协定(包括移交逃犯协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协定和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载于律政司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