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天马影视内幕交易案 黄百鸣罪名成立
发布时间:12:59 2026-05-22 HKT
79岁导演黄百鸣(原名黄栢鸣)于第三方协商收购天马影视股份期间,怂使胞妹购入天马影视股份,因而遭证监会票控1项内幕交易罪。裁判官高伟雄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定黄百鸣罪名成立。
供称以为天马影视收购一事会不了了之
案发时,黄百鸣先后透过4张支票向胞妹黄洁珍转帐共250万元,并透过WhatsApp指示她买入天马影视股票,涉款至少156万元。根据证监会从黄洁珍手机内撷取的WhatsApp讯息,黄百鸣在2017年8月30日、9月13日及9月14日曾向黄洁珍发讯息「今天一八几买D啦」、「收市前买」、「0.2下可入些货」及「明天低过0.2,尽买」。
黄百鸣在审讯中供称,案发时虽知道有第三方接触及提出收购天马影视股份,但天马影视早前已有两次收购失败的情况,加上他与收购方接触时,对方只派出员工作代表,故他也交给下属处理及以为收购会不了了之。
黄百鸣解释,他当时给黄洁珍4张支票,是因为要处理胞弟在内地的物业,他并不知道黄洁珍会使用款项来购买天马影视股份,而他向黄洁珍发出涉案讯息,是因为黄洁珍事前在公开场合询问购买天马影视股份的事,他感到不满及没有回答,事后因感抱歉而发讯息回复黄洁珍。
证供不获法庭接纳
高官裁决时,指黄百鸣的解释荒谬、牵强及令人无法信服,黄百鸣大可在现场向黄洁珍表达不满,而不必沉默,他事后也可以道歉,并毋须叫黄洁珍买入股份,而且黄百鸣有指明黄洁珍在收巿前买入,这更显得他的解释不合逻辑。
黄百鸣又供称,小时候当黄洁珍哭泣时,他作为兄长会说「反话」,叫黄洁珍尽情哭泣,所以当时曾发讯息叫黄洁珍「尽买」。高官则指,即使是家人及有特别沟通方式,以当时情况,任何有理性的上巿公司主席都不会叫家人大量买入股份。高官认为黄百鸣并非诚实可靠证人,不接纳其证供,并指唯一合理、不可抗拒的推论便是当时黄百鸣指示黄洁珍买入股份。
被告黄百鸣,被控于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香港,与某上市法团(即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连,并掌握他知道关于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而他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黄洁珍会进行「天马影视」的上市证券交易情况下,怂使或促致黄洁珍进行该等交易。
案件编号:ESS1735/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