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指規管教師指引字眼含糊 學術討論隨時變「損害教育」 促釐清定義免校長無所適從
發佈時間:12:12 2026-05-17 HKT
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今(17日)在社交平台發文,關注現時規管教師專業操守的指引。他同意規管教師專業屬合情合理,但指出部分違規行為的定義過於寬闊,例如「損害學生福利」等字眼缺乏清晰界定。他引述多位校長亦表示不知如何界定「違規界線」,呼籲教育當局提供更清晰定義及具體例子,以免教育界形成「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保守做派。
田北辰發文指,他於上周五晚參加了一個校監培訓課程。課程內容提到,若教師的專業操守出現問題或有不當及違規行為,而法團校董會或學校管理層未有採取適當的紀律行動,將會被視為不合規。
田北辰坦言,校董會難以無時無刻掌握每位教師的日常行為,主要依賴校長適時通報以作討論。然而,他對簡報上列出的「不當或違規行為」舉例表示關注。他特別點出其中一項關於「活動表現未符校方/教育局要求」的補充說明:「任何類別的授課、教育、康樂或活動,若教育局常秘認為在某方面對學生的福利或一般教育有所損害,均不得在學校進行。」田北辰質疑,條文中的「福利」及「一般教育」定義「好闊好闊」,令人難以捉摸。

提出兩個例子憂動輒得咎
為了說明定義含糊帶來的隱憂,田北辰在文中提出兩個例子:第一,若老師為培養學生的多角度思考及批判性思維,在課堂上引入具爭議的時事或社會議題進行學術討論,「就算老師嘅原意係學術討論,但若個別家長對此感到不滿並向教育局投訴,此類學術討論會否被當局認定為『對教育有所損害』」。
第二個例子是,若學校戲劇老師安排學生演出探討青少年健康,或家庭暴力等議題的戲劇,如實反映社會現實,有關做法又會否被解讀為影響學生的心理健康(即損害學生「福利」)。
田北辰表示,他曾就此議題與多位校長交流,發現他們也不知如何界定「過咗條界」。
田北辰建議,當局應將重要字眼的定義寫得更加清楚,或提供更多具體例子,讓校長能夠盡責地把關,並適時向辦學團體匯報。他強調,不希望教育界因為規管界線模糊,最終演變成凡事要有「風吹草動」便即時通報,甚至令整個業界秉持「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保守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