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指规管教师指引字眼含糊 学术讨论随时变「损害教育」 促厘清定义免校长无所适从

更新时间:12:12 2026-05-17 HKT
发布时间:12:12 2026-05-17 HKT

实政圆桌召集人田北辰今(17日)在社交平台发文,关注现时规管教师专业操守的指引。他同意规管教师专业属合情合理,但指出部分违规行为的定义过于宽阔,例如「损害学生福利」等字眼缺乏清晰界定。他引述多位校长亦表示不知如何界定「违规界线」,呼吁教育当局提供更清晰定义及具体例子,以免教育界形成「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保守做派。

田北辰发文指,他于上周五晚参加了一个校监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提到,若教师的专业操守出现问题或有不当及违规行为,而法团校董会或学校管理层未有采取适当的纪律行动,将会被视为不合规。

田北辰坦言,校董会难以无时无刻掌握每位教师的日常行为,主要依赖校长适时通报以作讨论。然而,他对简报上列出的「不当或违规行为」举例表示关注。他特别点出其中一项关于「活动表现未符校方/教育局要求」的补充说明:「任何类别的授课、教育、康乐或活动,若教育局常秘认为在某方面对学生的福利或一般教育有所损害,均不得在学校进行。」田北辰质疑,条文中的「福利」及「一般教育」定义「好阔好阔」,令人难以捉摸。

田北辰上周五参加一个校监培训课程,其中对一张slide印象深刻。田北辰fb
田北辰上周五参加一个校监培训课程,其中对一张slide印象深刻。田北辰fb

提出两个例子忧动辄得咎

为了说明定义含糊带来的隐忧,田北辰在文中提出两个例子:第一,若老师为培养学生的多角度思考及批判性思维,在课堂上引入具争议的时事或社会议题进行学术讨论,「就算老师嘅原意系学术讨论,但若个别家长对此感到不满并向教育局投诉,此类学术讨论会否被当局认定为『对教育有所损害』」。

第二个例子是,若学校戏剧老师安排学生演出探讨青少年健康,或家庭暴力等议题的戏剧,如实反映社会现实,有关做法又会否被解读为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即损害学生「福利」)。

田北辰表示,他曾就此议题与多位校长交流,发现他们也不知如何界定「过咗条界」。

田北辰建议,当局应将重要字眼的定义写得更加清楚,或提供更多具体例子,让校长能够尽责地把关,并适时向办学团体汇报。他强调,不希望教育界因为规管界线模糊,最终演变成凡事要有「风吹草动」便即时通报,甚至令整个业界秉持「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保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