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政府:稍後就車輛許可證數目訂上限 規管後動態調整 政圈料發1萬至1.5萬個

更新時間:18:50 2026-05-11 HKT
發佈時間:18:50 2026-05-11 HKT

規管網約車爭議纏繞多年,政府去年通過主體法例,先訂立規管框架。運輸及物流局今日(11日)會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詳情,其中最受關注的網約車發牌數目,政府暫未透露具體數字,強調要實施「總量管控」,在釐定有關上限時,首要考慮是市民的乘車需求和體驗,但同時亦需顧及道路網絡的承受能力、公共交通系統的生態,以及整體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行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引入規管後 因應實際營運情況檢視調整

政府表示,會繼續聽取各界的意見,並從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和乘車體驗,以及相關實際運力對道路資源和公交生態的影響等各方面作考慮,以便在稍後提交予立法會的憲報公告中就可發出的車輛許可證數目訂立上限。而在引入規管後,政府亦會因應市場發展和實際營運情況 (例如供求變化、乘客體驗) , 進行動態評估,適時檢視是否需要作出調整。

鑑於網約車營運模式與的士不同,政圈預料,網約車牌照至少1萬個起跳,甚至可能達1.5萬個,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網約車|規管平台:須提供旗下司機車輛資料、訂單數目等

文件表示,會從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面作規管,在港營運的網約車平台,必須領取「網約車服務牌照」,牌照有效期最長為5年,持牌平台可於屆滿前申請續期,無牌經營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2個月。持牌平台有責任確保其下的車輛與司機均持有有效許可證,並須符合「人車綁定」原則,即只有登記車主方可駕駛該車提供服務。

為讓政府有效監察平台服務,確保平台的運作符合盡職審查、「人車綁定」等要求,並掌握平台的實際營運,《修訂條例》已訂明持牌平台須備存營運資料的妥善紀錄,並應運輸署署長的要求,以適當方式提供有關紀錄。附屬法例會訂明持牌平台須備存的營運資料類別,例如平台旗下的司機和車輛資料;平台接獲、完成及取消的訂單數目;乘客候車時間;透過平台安排的行程的車費金額;平台接獲的投訴數字和類別等。

同時,為掌握和監察各平台的營運情況,運輸署會就傳送營運數據和持牌平台建立直接的資訊系統對接或電子通訊渠道。有關資訊對接可讓運輸署就平台的營運表現進行定期評核,或因應情況進行突擊檢查,確保平台下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的車輛和司機均持有合法許可證。

網約車|規管車輛:車齡須低於12年 「人車綁定」

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必須領有車輛許可證。申請時,車輛車齡須低於12年,並已購買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車輛必須由個人名義登記,並僅由該登記車主駕駛,以符合「人車綁定」的要求。至於具體發牌數量,政府指釐定有關上限時,首要考慮是市民的乘車需求和體驗,但同時亦需顧及道路網絡的承受能力、公共交通系統的生態,以及整體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行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文件又作出供求分析及運力換算,根據調查,計每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量約為88萬人次,當中的士和網約車分別佔約69萬人次(78%)和19萬人次(22%)。調查結果亦顯示,網約車的每程平均載客人次約為1.67人,換言之,估計每日由網約車提供的車程數目約為11.4萬程。

在供應方面,綜合在本港營運的不同網約車平台公司所提供的資料,現時大部分網約車司機以兼職模式提供服務:約六至七成司機平均每周工作少於20小時;兩成多司機每周工作20至40小時;只有餘下約一成至一成半司機以接近全職的模式提供服務,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兼職司機的上線時間較彈性,有些會選擇在平日、正職工作以外的時間提供服務,部分則主要在周末提供服務。

此外,網約車司機的流動性甚高,在同一年營運的司機當中,近半數不會在次年繼續提供網約車服務。政府亦留意到有個別平台表示,在一年期間內,曾有超過3萬名網約車司機透過其平台完成至少一次行程。不過,考慮到網約車司機以兼職為主、流動性高的特點,估計有恆常提供網約車服務的活躍司機數目應低於3萬名。

運力換算|網約車司機多兼職 三輛車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輪的士

釐定合適的網約車數量上限時,另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是網約車所能提供的實際運力。文件指,的士與網約車營運模式甚為不同,前者一般會出租予兩名司機作24小時營運,一般而言每輛的士每天的營運時間約有18個小時。網約車屬於私家車類別,主要作私人用途,並利用閒置時段提供取酬載客服務。再者,網約車司機主要以兼職模式運作,平均每天工作時數約為數小時且上線時間較為浮動;加上日後須符合「人車綁定」的要求,不可出租車輛予其他人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可以預期網約車的平均每天營運時間和所能提供的運力會遠低於的士。

即使假設網約車平均每天營運約6個小時,也只等同的士每天所能提供運力(18個小時)的三分之一。換言之,三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的一士的運力。

網約車牌照|田北辰:1萬是「最少」 或需1.3至1.4萬個牌照

政圈估計,網約車牌照數目不會訂立太少,以免市民無法叫車,預料牌照至少1萬個起跳,甚至可能達1.5萬個,但在「總量管控」原則下,網約車與的士的數目不會1:1。

實政圓桌田北辰今日(11日)表示,牌照數字最少1萬個,因為從不同渠道得知,香港一直非法營運的網約車大概1.5萬至2萬輛,而的士有1.8萬輛,其中有萬多輛屬Uber taxi,如果合法網約車起點是1萬,「到時我睇唔到仲有幾多的士會堅拒唔加入,即係將來有接近3萬架網約車加的士。」他又要求政府發牌後每6個月檢討一次,在「人車綁定」要求下,1萬輛是「最少最少」,「可能要去到萬三、萬四先夠。」

智慧交通聯盟理事長張欣宇認為,首階段發牌數量應設定為20,500個,令到活躍網約車不少於15,000輛,強調規管的首要底線是必須避免「管了以後,無車可搭」,任何脫離實際需求的數字,最終都會對市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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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物局今日(11日)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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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規管司機:的士筆試與網約車考核合併

根據《修訂條例》,所有駕駛網約車的司機必須持有駕駛許可證,並符合一定要求,包括年滿21歲、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正式駕駛執照最少一年、申請日期前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記錄,以及在申請日期前的指定限期內通過指定考核和完成職前課程等。

為便利日後希望投身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人士,政府建議修訂《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進一步優化筆試安排,將的士筆試與網約車考核合併。換言之,將來有意申請的士駕駛執照或駕駛許可證的人士,可參與同一個經優化的綜合筆試,再透過選擇修習的士司機職前課程或網約車司機職前課程,以符合申請相應駕駛資格的要求。有關安排有助改善司機短缺以及老化的情況,繼而推動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行業持續發展。

網約車|政府:的士與網約車並非「零和博弈」 而是共存互補

運物局強調,政府目標是提升整體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推動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為乘客提供更多元化的出行選擇。的士與網約車之間並非「零和博弈」,而是共存互補的關係,共同在整個公共交通系統中發揮其輔助角色,滿足乘客需求。因此,在將網約車服務納入規管架構的同時,政府會繼續和的士業界攜手合作,推動的士業進一步提升服務質素和行業形象,吸引新人入行,從而做到可持續發展。

事實上,的士的營運模式有別於網約車,並具備獨特的營運優勢,例如的士既可在的士站候客、在街道上接載揚手叫車的乘客,亦可透過網約渠道接單;的士也可在指定的限制區上落客。相較於現時的狀況,政府相信在規管網約車服務及引入平台、車輛和司機的牌證制度後,的士可在更公平的經營環境下與網約車作良性競爭,對的士的整體營運環境帶來正面影響。

第四季邀請網約車平台開展籌備工作

政府表示,計劃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各項附屬法例,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在立法會完成審議後,會隨即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第三季邀請有興趣的平台公司申請網約車服務牌照,並同步推出的士和網約車綜合筆試,以及於第四季邀請車輛和司機申請相關的許可證,並陸續公布申請結果。與此同時,獲核准的網約車平台會於第四季起開展籌備工作,包括招募車主兼司機登記並進行認證,以及落實各項規定,以符合法例規定和牌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