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米埔邊境禁區取消 政府修訂《邊境禁區令》 7.24起市民毋須向警方申請禁區許可證

更新時間:12:42 2026-05-06 HKT
發佈時間:12:42 2026-05-06 HKT

米埔部分地區屬邊境禁區範圍,同時米埔及鄰近的沼澤地區被列為《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的限制地區,目前市民到訪米埔邊境禁區,須向警務處申請邊境禁區許可證和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申請進入米埔沼澤區許可證。政府將於5月8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邊境禁區(修訂)令》(《修訂令》)及《2026年邊境禁區(准許進入)(修訂)公告》(《修訂公告》),並於5月1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待立法程序完成後,《修訂令》和《修訂公告》將於7月24日起實施。實施後,除過境設施及邊界巡邏路外,所有的邊境禁區會予以開放。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訂立《修訂令》的目的,是把米埔相關部分地區剔出邊境禁區的範圍,使市民只須根據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規定,向漁護署申請進入米埔沼澤區許可證,而無須再向警務處申請邊境禁區許可證。

漁護署會繼續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漁護署會繼續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確保在開放米埔邊境禁區後,在便利市民到訪的同時,能繼續有效管控進入該區的訪客人數,保障重要生態環境免受過度人為干擾。

另外,隨着紅花嶺郊野公園於2024年11月成立,政府於去年1月24日起開放沙頭角蓮麻坑附近的指明邊境禁區路段,藉憲報公告,豁免乘坐專營小巴通過該路段的人士申請禁區許可證的要求。經審視豁免安排的成效後,警務處處長現另行修訂《邊境禁區(准許進入)公告》(第245H章),作為永久措施,准許乘坐專營小巴進入或離開蓮麻坑的任何人士,進出上述邊境禁區路段而無須持有禁區許可證,以長期地便利遊客到訪公園一帶遊覽觀光,體驗香港豐富的大自然地貌及文物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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