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精簡發展管制程序 加快大型項目審批 定期開會處理個案及監察績效
發佈時間:11:29 2026-01-25 HKT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網誌表示,發展局精簡發展管制程序,推出新措施加快大型項目審批。規劃署訂明確KPI(關鍵績效指標),目標至少八成項目於六個月內完成審議、地政總署為審批設限,避免部門持不同意見而未適時審批,地政總署會在新機制下協調各部門盡早完成審批流程,目標於收到申請後十星期內,向地段業權人發滿意紙。
設立三層監察和介入機制
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指出,新制定的內部監察和高層介入機制涵蓋規劃、地政、建築三個關鍵審批階段。新措施適用於大型住宅項目(500個單位或以上)和商業發展(樓面面積達10萬平方米或以上),亦適用於產業發展項目,例如創新科技、教育、醫療等,支援北都「產業導向」策略。另外,其他具策略意義或獲政策支持而需快速審批的項目亦同時適用。
在新措施下,發展局轄下三個部門包括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均會就其所涵蓋的審批程序設立三層監察和介入機制。除上述三個部門,大型發展項目亦涉及其他部門如運輸署、消防處、環境保護署、路政署等部門的審批,發展局要求部門在期限內提供意見、解決分歧和請示高層介入,並聯同不同部門緊密合作。至於部門未能解決的個案,將上呈至發展局領導的兩個小組。與北都項目相關的申請,會上呈至新成立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主持的北部都會區專案監督辦公室;而北都以外的項目,將會上呈至由發展局副局長主持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處理。
北都發展項目圖則審批時間縮短至45天
屋宇署署長何鎮雄表示,針對北部都會區內適用的發展項目,得到相關政府部門配合,屋宇署會進一步加快處理首次提交或經重大修訂的一般建築圖則,將審批時間由現時的60天縮短至45天。屋宇署目標是至少八成適用項目,在不涉及重大規劃、土地或消防安全問題的前提下,能於首次或第二次提交圖則時獲得批准。
發展局的兩個小組會定期舉行會議,處理個案和監察績效。林智文與部門代表早前已向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精簡發展管制聯合小組委員會介紹有關措施,與會代表均表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