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精简发展管制程序 加快大型项目审批 定期开会处理个案及监察绩效
发布时间:11:29 2026-01-25 HKT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在网志表示,发展局精简发展管制程序,推出新措施加快大型项目审批。规划署订明确KPI(关键绩效指标),目标至少八成项目于六个月内完成审议、地政总署为审批设限,避免部门持不同意见而未适时审批,地政总署会在新机制下协调各部门尽早完成审批流程,目标于收到申请后十星期内,向地段业权人发满意纸。
设立三层监察和介入机制
发展局副局长林智文指出,新制定的内部监察和高层介入机制涵盖规划、地政、建筑三个关键审批阶段。新措施适用于大型住宅项目(500个单位或以上)和商业发展(楼面面积达10万平方米或以上),亦适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例如创新科技、教育、医疗等,支援北都「产业导向」策略。另外,其他具策略意义或获政策支持而需快速审批的项目亦同时适用。
在新措施下,发展局辖下三个部门包括规划署、地政总署及屋宇署,均会就其所涵盖的审批程序设立三层监察和介入机制。除上述三个部门,大型发展项目亦涉及其他部门如运输署、消防处、环境保护署、路政署等部门的审批,发展局要求部门在期限内提供意见、解决分歧和请示高层介入,并联同不同部门紧密合作。至于部门未能解决的个案,将上呈至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与北都项目相关的申请,会上呈至新成立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主持的北部都会区专案监督办公室;而北都以外的项目,将会上呈至由发展局副局长主持的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处理。
北都发展项目图则审批时间缩短至45天
屋宇署署长何镇雄表示,针对北部都会区内适用的发展项目,得到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屋宇署会进一步加快处理首次提交或经重大修订的一般建筑图则,将审批时间由现时的60天缩短至45天。屋宇署目标是至少八成适用项目,在不涉及重大规划、土地或消防安全问题的前提下,能于首次或第二次提交图则时获得批准。
发展局的两个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林智文与部门代表早前已向土地及建设咨询委员会辖下的精简发展管制联合小组委员会介绍有关措施,与会代表均表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