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張舉能駁斥「法治已死」言論 批威脅制裁法官無異於貪腐賄賂
發佈時間:17:36 2026-01-19 HKT
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午(19日)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主動談及黎智英案,說明法治和司法獨立原則,強調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證據,而不是背後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他又反駁法治已死的言論,指「法治不可能因為法庭在某天判決政府或另一方勝訴,而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並批評有言論要求提早釋放某被告人,屬「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至於有指要制裁法官,他斥有關行為無異於貪腐賄賂,兩者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
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證據
張舉能提到,黎智英及其公司被裁定涉及國家安全及串謀的罪行罪名成立,在國際上惹來不少關注和評論,而鑑於目前地緣政治的角力,當中不乏對檢控和裁決,以至香港的法院和法治的情況的批評。不過他指案件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不會評論案件的是非曲直,以及法律程序,但希望藉此機會強調幾項重要的原則。
張舉能坦言「法庭裁決鮮會令所有人滿意」,但香港司法制度的優勢反而在於恪守法律,公開和接受審視,香港司法制度亦與其他發達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並無二致。他指,香港的《基本法》、一般法律以及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均保證法院公正獨立,和人人享有公平審訊的權利,「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證據,而不是背後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又或與法律無關的考慮因素」。


要求提早釋放某被告是衝擊法治核心
對於有意見批評法官,張舉能反駁指,法官秉持專業,公平公正地執行司法工作,任何有關法官基於政治或其他不相關考量,不惜違背良心或誠信而斷案的指稱,本質上是嚴重指控,絕不應在欠缺真憑實據下提出。「這種毫無根據的空泛指稱,不過是顯示批評本身可能是出於政治或其他不相關的考量。」
針對法治已死的言論,他稱,不少人已對每當法庭判決不合個人心意,便指稱法治已死的言論,感到厭倦。他形容香港的法治堅韌、穩固不衰,非個別案件的結果可動搖,「法治不可能因為法庭在某天判決政府或另一方勝訴,而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這種說法只需一聽便知不能成立。
張又提到有聲音要求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某被告人,他重申這類要求,不但規避賴以依法問責的既定法律程序,而且「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他直言,法治其中一個基本信念是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
近年有外國政客要求制裁法官,張指對法官實施制裁的威脅,無論以甚麼名目粉飾,亦明顯地是以有悖法治的方式企圖干預司法獨立,形容「威脅恐嚇無異於貪腐賄賂」,兩者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
談及司法機關、行政和立法機關在保障權利方面的憲制角色,張指,法院的憲制職能是獨立進行審判,假如出現政府侵害或未能保障某項權利的指稱,而證明確有權利受損的情況,法庭必須如實裁決。不過法庭經常給予空間,以便政府根據法治精神及良好管治原則,決定如何最妥善地履行其憲法或公法責任。司法的克制反映了憲制的自律,並體現機構職能的界限,「法庭既不尋求管治亦不立法。」
尊重終院判決即尊重《基本法》
張亦指,除非全國人大常委會另作解釋,終審法院的詮釋對所有人皆有約束力,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其實是尊重《基本法》。 他強調,確保依規辦事以及採取修正措施一般都由行政機關負責,行政機關有職責及能力促使其政策和制度合乎法律,修正措施可以涉及修訂行政政策和指引,更改現行制度和程序,重整資源分配,以及在需要訂立主體法例時向立法機關提交法案並輔以政策理由。
至於立法機關,張指立法機關成員由選舉產生,他們在維護《基本法》的誓言下履行職責,但基本法沒有強制議員須如何表決個別法案,法院審慎避免介入立法過程,並完全尊重立法機關的立法裁量權。
他形容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按自身的憲制角色各司其職,即使遇到它們之間一時難以達成共識的情況,本港制度也不會停滯不前,法庭的判決維護了受影響者的權利,並啟動行政機關履行依法合規的責任,與法不乎的行政規則可能因而被廢除,政府的政策與做法可能會演進,而新措施可能被引進以改善現狀,由此產生的圖畫未必完美無瑕,但仍代表有積極意義的憲制發展。公眾對法治的信心,無需因為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之間觀點角度有別而受到影響。
宏福苑大火︱司法機構優先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另外,因應大埔宏福苑大火,張舉能指,司法機構已宣布一系列措施,加快和優先處理火災衍生的法律程序。同時,已設立支援隊伍,協助處理遺產承辦事宜並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將會豁免事故中罹難者遺產承辦事宜的相關費用,亦會按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考慮寬減其他費用。
記者:林彥汛
攝影:蘇正謙、劉駿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