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度开启典礼︱张举能驳斥「法治已死」言论 批威胁制裁法官无异于贪腐贿赂

更新时间:17:36 2026-01-19 HKT
发布时间:17:36 2026-01-19 HKT

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今午(19日)举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致辞时主动谈及黎智英案,说明法治和司法独立原则,强调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证据,而不是背后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他又反驳法治已死的言论,指「法治不可能因为法庭在某天判决政府或另一方胜诉,而一朝生,二朝丧,三朝又复生」,并批评有言论要求提早释放某被告人,属「直接冲击法治的核心」。至于有指要制裁法官,他斥有关行为无异于贪腐贿赂,两者都是破坏公义的手段。

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证据

张举能提到,黎智英及其公司被裁定涉及国家安全及串谋的罪行罪名成立,在国际上惹来不少关注和评论,而鉴于目前地缘政治的角力,当中不乏对检控和裁决,以至香港的法院和法治的情况的批评。不过他指案件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不会评论案件的是非曲直,以及法律程序,但希望借此机会强调几项重要的原则。

张举能坦言「法庭裁决鲜会令所有人满意」,但香港司法制度的优势反而在于恪守法律,公开和接受审视,香港司法制度亦与其他发达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并无二致。他指,香港的《基本法》、一般法律以及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均保证法院公正独立,和人人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证据,而不是背后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又或与法律无关的考虑因素」。

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致辞。
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致辞。
张举能强调,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证据,而不是背后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又或与法律无关的考虑因素。
张举能强调,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证据,而不是背后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又或与法律无关的考虑因素。

要求提早释放某被告是冲击法治核心

对于有意见批评法官,张举能反驳指,法官秉持专业,公平公正地执行司法工作,任何有关法官基于政治或其他不相关考量,不惜违背良心或诚信而断案的指称,本质上是严重指控,绝不应在欠缺真凭实据下提出。「这种毫无根据的空泛指称,不过是显示批评本身可能是出于政治或其他不相关的考量。」

针对法治已死的言论,他称,不少人已对每当法庭判决不合个人心意,便指称法治已死的言论,感到厌倦。他形容香港的法治坚韧、稳固不衰,非个别案件的结果可动摇,「法治不可能因为法庭在某天判决政府或另一方胜诉,而一朝生,二朝丧,三朝又复生」,这种说法只需一听便知不能成立。

张又提到有声音要求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释放某被告人,他重申这类要求,不但规避赖以依法问责的既定法律程序,而且「直接冲击法治的核心」。他直言,法治其中一个基本信念是没有人能凌驾法律之上。

近年有外国政客要求制裁法官,张指对法官实施制裁的威胁,无论以甚么名目粉饰,亦明显地是以有悖法治的方式企图干预司法独立,形容「威胁恐吓无异于贪腐贿赂」,两者都是破坏公义的手段,不容于文明法治社会。

谈及司法机关、行政和立法机关在保障权利方面的宪制角色,张指,法院的宪制职能是独立进行审判,假如出现政府侵害或未能保障某项权利的指称,而证明确有权利受损的情况,法庭必须如实裁决。不过法庭经常给予空间,以便政府根据法治精神及良好管治原则,决定如何最妥善地履行其宪法或公法责任。司法的克制反映了宪制的自律,并体现机构职能的界限,「法庭既不寻求管治亦不立法。」

尊重终院判决即尊重《基本法》

张亦指,除非全国人大常委会另作解释,终审法院的诠释对所有人皆有约束力,尊重终审法院的判决,其实是尊重《基本法》。 他强调,确保依规办事以及采取修正措施一般都由行政机关负责,行政机关有职责及能力促使其政策和制度合乎法律,修正措施可以涉及修订行政政策和指引,更改现行制度和程序,重整资源分配,以及在需要订立主体法例时向立法机关提交法案并辅以政策理由。

至于立法机关,张指立法机关成员由选举产生,他们在维护《基本法》的誓言下履行职责,但基本法没有强制议员须如何表决个别法案,法院审慎避免介入立法过程,并完全尊重立法机关的立法裁量权。

他形容行政、立法、司法机关按自身的宪制角色各司其职,即使遇到它们之间一时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本港制度也不会停滞不前,法庭的判决维护了受影响者的权利,并启动行政机关履行依法合规的责任,与法不乎的行政规则可能因而被废除,政府的政策与做法可能会演进,而新措施可能被引进以改善现状,由此产生的图画未必完美无瑕,但仍代表有积极意义的宪制发展。公众对法治的信心,无需因为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之间观点角度有别而受到影响。

宏福苑大火︱司法机构优先处理相关法律程序

另外,因应大埔宏福苑大火,张举能指,司法机构已宣布一系列措施,加快和优先处理火灾衍生的法律程序。同时,已设立支援队伍,协助处理遗产承办事宜并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将会豁免事故中罹难者遗产承办事宜的相关费用,亦会按个别个案的具体情况考虑宽减其他费用。

记者:林彦汛

摄影:苏正谦、刘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