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鄧炳強致函《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 駁斥社論失實內容

更新時間:18:50 2025-12-17 HKT
發佈時間:18:50 2025-12-17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經歷長達156日審訊後,日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罪全部罪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17日)分別致函《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編輯部,嚴正反駁兩報於12月15日就相關案件所刊登的社論內容。鄧炳強在信中強調,有關文章與事實嚴重不符,並重申香港法治精神及司法程序公正公開。

駁斥《華盛頓郵報》誤解香港法治

鄧炳強在致《華盛頓郵報》的信中指出,該報社論《Jimmy Lai and the end of Hong Kong》試圖貶低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及最安全城市的地位,並忽略黎智英刑事案件中的證據。他強調,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黎智英的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多名外國領事館人員亦全程旁聽,見證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信中澄清,黎智英被定罪涉及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判決書明確指出,無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黎智英的意圖均為顛覆中國共產黨政權,甚至不惜犧牲國家及香港市民的利益。鄧炳強表示,任何國家均難以容忍有人以偏頗或誤導性資訊企圖顛覆政府。此外,黎智英在羈押期間獲得適當待遇及醫療照顧,其安排亦應其本人要求而定。

鄧炳強重申,香港以法治為根基,堅持違法必究的原則,這一原則適用於所有案件,包括《香港國安法》下的案件。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日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罪全部罪成。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日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罪全部罪成。資料圖片

反對《華爾街日報》社論干涉內政及扭曲事實

在致《華爾街日報》的信中,鄧炳強對該報社論《After the Jimmy Lai Verdict》漠視案件事實、並鼓動美英領導人干涉中國內政及破壞香港法治深表震驚。他強調,香港無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黎智英的審判全程公開,外國領事館人員亦在場見證。

鄧炳強指出,本案判決理由書長達855頁,已全面開放公眾查閱,足以駁斥所謂「虛假判決」的說法。他批評該報將黎智英描繪為僅表達個人感受的新聞工作者,是對事實的嚴重歪曲,強調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

信中進一步說明,黎智英長期以《蘋果日報》為平台,以新聞業為幌子,從事危害國家及香港的行為,並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鄧炳強表示,任何國家均難以容忍此類行為,而黎智英的案件正體現香港依法攔截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決心,以保障香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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