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放寬建築規例惹公平性質疑 議員憂「兩把尺」執法 當局稱需務實處理
發佈時間:15:03 2025-07-25 HKT

政府擬於明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立法會相關的法案委員會今早(25日)召開會議。當局因應「簡樸房」要求,放寬樓宇的高度、廚房及窗口的要求,一旦單位不獲認證則需向屋宇署提交申請作更改,否則或違反《建築物條例》。多名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多向外界說明,以免做成不公平。
條例列明,如一個分間單位獲「簡樸房」認證或正在申請認證時,根據《建築物條例》所發出的拆卸、移除、改動建築物的命令,是不會適用於這個分間單位;但若相關命令是於申請「簡樸房」認證前已發出,命令未有遵辦或撤回,就算去申請認證期間,相關命令仍然適用。
議員質疑「簡樸房」放寬建築規例公平性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表示,這條條例的安排如「兩把尺」,若其他業主不是做「簡樸房」,但做改動,屋宇署或會按《建築物條例》執法,令人感覺不公平,呼籲當局多做解說。選委界管浩鳴關注,若分間單位內涉及潛建的部分是否同一處理方法。
房屋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王明慧解釋,主要是涉及樓低高度、廚房及窗口的要求,與《建築物條例》有不同,如果是做「簡樸房」單位會有輕微的調整,當局已與屋宇署溝通,始終需要務實地處理問題,假設現有11萬個分間單位要完全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要求,並非最實際的方法。
她續稱,屋宇署已檢視過,「簡樸房」相關的要求不是最關鍵的要求,因此從整體政策角度而言,要給予空間予業主改正,需要有輕微的調整。她指若單位涉及其他潛建物,業主在申請「簡樸房」認證時,需要向當局說明已經處理相關部分,屋宇署命令已遵辦後,才可獲得認證。
「簡樸房」失去認證時 業主可選擇還原或申請合法化
條例亦訂明,一旦分間單位失去「簡樸房」認證,又或其申請已有定論被拒絕申請時,《建築物條例》的要求就會恢復適用於該單位。工程界盧偉國表示,假如業主決定「簡樸房」不再出租,不再申請認證,但沒有還原單位的裝潢,變成一般居住用的單位,是否即時會變成違規。
王明慧表示,相關業主可遵循法例要求,向屋宇署申請相關工程部分合法化,簡單而言,當局因應分間單位放寬部分《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故在認證期間,屋宇署執法時不會適用,但當相關單位失去認證時,業主就可選擇還原單位或向屋宇署提交申請。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