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護海港條例》修例委員會開會 公眾意見多支持「拆牆鬆綁」
發佈時間:14:32 2025-02-14 HKT

【維港/填海/修例/立法會】政府提交《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讓碼頭、觀景台等14類改善海港的小型填海工程,可受惠於新的簡化機制,為海濱發展適度地「拆牆鬆綁」。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今早(14日)與部分公眾人士開會,聆聽意見,當中大部分人支持政府修例「拆牆鬆綁」,以逐步改善維港海濱的工程,亦有人批評政府做法判弱公眾監察權。
何文堯:現行條例嚴謹 能做的已差不多做完
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表示,過去20年委員會與政府等,一直很努力為市民建設一個富有吸引力、朝氣蓬勃、方便暢達及可持續發展的活力維港,而在過去數年做出了有目共睹且亮麗的成績,但在現行的《保護海港條例》嚴謹的框架之下,能夠做已差不多做完了。
他以東岸板道為例,當中涉及小量填海的海濱工程,項目由倡議至確定項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期間進行了三輪的公眾諮詢,歷時超過10年才可將項目交至立法會審議。他又希望市民可回望歷史,在維港範圍內大規模的填海造地,用作房屋、商業或工業用途都是發生在1997年回歸前的殖民地政府時期,回歸後的政府一直沒有進行任何類似的填海工程。
「應檢視一刀切條文是否仍切合社會需求」
他表示自1997年通過《保護海港條例》後,社會已確立保護維港的共識,故應思考現時是否需要檢視現行一刀切的條文、是否仍然切合社會需求。他認為修訂條例提出一個平衡,不單不會削弱保護維港的原則,反而會規管維港填海工程,詳細訂立機制寫入法律條文,讓項目倡議人有法可依,有一個清晰的程序以逐步改善維港海濱的工程。
香港中國旅遊協會理事長辛聰金認為,過去《保護海港條例》條款較為模糊,如政府要證明填海工程屬於凌駕性公眾需要才可展開,但何謂凌駕性公眾需要則欠缺明確的定義及要求,因此任何涉及填海工程,當局都要花大量時間及資源去論證研究,變相阻礙海濱開發及使用的效率。
他相信維港是香港最重要的地標,是最重要的旅遊名片,故必須守護好及用好這張名片,認為今次修訂有利提升海濱地帶設施,改善暢達性,讓更多市民及遊客可享受美好的維港海濱。
新思維秘書長彭意婷表示,日後非大型填海項目取消凌駕性公眾需要的要求,改為循一般諮詢程序,不單削弱保護海港的重要性,更降低公眾參與的力度。她理解政府是希望藉此提高行政效率,開放更多海港的空間讓市民享用,但提高效率是不應以削弱監察為代價,若缺乏與民間社會的有效聯繫,就算機制再完善都會造成政府與公眾之間的疏離。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