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君 - 香港應積極規管兒童使用社交媒體 | 中環High Tea
發佈時間:02:00 2026-07-23 HKT
法國在本周二正式通過一份歷史性法案,全面禁止15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並會於今年9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法國總統馬克龍是推動這項立法工作的推手,原因是社交媒體缺乏監管,更奪走了兒童及青少年的專注力。
法國不是第一個採取禁令的國家,澳洲是全球首個全面立法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的國家,英國亦有類似計劃,而歐盟一些國家,包括丹麥、希臘和挪威等,亦已立法或積極研究將社交平台的最低使用年齡門檻限制於15歲或以下。
上述國家的限制措施對香港有沒有啟示作用?香港青少年學生使用社交媒體相當普遍,香港會借鑒已落實禁制、限制措施的國家的做法,正視社交媒體對學童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嗎?
上周三,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在立法會上指出政府現階段並無計劃就禁止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立法,但對相關社媒平台提出指引的方法持開放態度。
從政府現時的立場所見,似乎是對處理社交媒體對未成年人士的負面影響方面,未覺得有逼切需要。這與澳洲及部分歐盟國家的立場和態度有頗大的分別,這是因為政府現時看不到負面影響,所以不需要處理?還是政府擔心落實執行和監管存在可行性的問題,所以按下不表?
如果政府的擔心是後者,相信香港會立法限制和禁制未成年人士使用社交媒體將會是難乎其難。向平台發出指引,是非常被動的做法。如果我們不找出一個方法起步去評估可行性,規管的工作是不可能做得到的。
歐盟作為一個整體,雖然仍然未立法,但規管雛形已出台,歐盟專家報告建議未來歐盟27個成員國可採取「分級管理」模式,13歲以下兒童僅獲准在父母或監護人監督下,於有限時間內使用社交平台,相關限制將隨着青少年年齡增長而逐步放寬。這個方法的規管精神,與內地抖音對青少年限用模式相當脗合,14歲以下實名用戶只可以每天使用40分鐘,在晚上10時至翌日清晨6時無法使用。
上述的有限度規管做法,是踏出了規管的第一步。也許有人會因有法例禁用、限用而另闢途徑繼續使用,但負責任的家長有法例要求可跟,就有基礎與孩子溝通訂出限用的方法,這也是減低社媒對兒童影響的一個應對方向。
任何規管行為的措施,總有執行上的困難,政府的態度應該是面對問題,就算從小規模做起作試點,也是向家長、平台發出訊息,要嚴肅地應對這些風險問題。遲一天做、等多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去做,是讓孩子活在風險之中,這絕對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
黃麗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