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生租學生公寓中伏?單位現2大危機涉人身安全 客服回應惹網民怒斥:漠視租客安全!
發佈時間:15:49 2026-10-13 HKT
近年越來越多內地學生選擇來港升學,除了入住學校宿舍,也有人選擇租住單位或學生公寓。近日,一位來港入讀大學的內地生於小紅書發文,指於8月底入住學生公寓,惟至今單位已發生2大危機,甚至一度危害住戶的人身安全。事主曾向學生公寓的客服反映問題,卻反被對方指責「你自己的生活要別人來保障?你覺得合理嗎?」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怒斥客服的態度與說法根本漠視租客安全!
內地生來港租住學生公寓中伏?窗戶突發脫落險墮街
現就讀香港大學的內地學生於小紅書發文,透露8月底搬入現正居住的學生公寓。事主指,8月22日早上本想打開窗戶通風,豈料整扇窗戶竟然直接脫落。幸她當時緊緊抓住窗戶30分鐘,才能將窗戶從窗花的縫隙中拉回屋內,同時發現窗戶正下方是兒童遊樂場,坦言「一旦墜下砸到小朋友,後果不堪設想」。這次事件更影響事主的睡眠,反復回想當時稍一失手,就會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我會一輩子活在愧疚裏,越想越害怕」。
除了窗戶脫落,事主於10月2日發現熱水爐故障,洗澡時水溫忽冷忽熱,所以聯絡客服安排維修人員。維修人員上門檢查後發現疑似洩漏煤氣,故此直接關上煤氣錶總掣,再另外安排時間前往維修。事主始發現過去日子一直生活於危險環境下,如屋內有明火或開關電器都爆炸的風險,加上等待師傅上門維修的日子沒有煤氣可用,「沒辦法做飯,沒有熱水洗澡,最基本的生活無法保障」。
事主於是向客服反映單位有以上隱患,惟對方指出窗戶脫落及煤氣洩漏問題都會按合約免費維修處理,並沒有額外收費,認為事主「堅持說一些感受性的事,這邊確實是處理不到的」。客服更反問不清楚租客如何生活,指責事主「你自己的生活要別人來保障?你覺得合理嗎?」。事主不滿客服的態度且未有正視房屋本身的安全問題,「他們說只提供住所,不負責住所任何設施安全,反而將所有責任推到租客身上,真的又委屈又心寒」。
網民怒斥客服態度差:這可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帖文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同情樓主的遭遇並狠批客服的處理手法,「窗壞了他們有責任修的啊」、「煤氣公司會定期檢查設備,正常很少出問題,完全是業主漠視租客安全」、「看着這個反饋,簡直要氣暈了,能報警嗎?」、「窗戶和煤氣怎麼還要租客出錢修嗎?一個窗戶有問題其他的也很危險」、「這個可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不少熱心網民獻計,建議事主直接聯絡煤氣公司作免費檢查,「如果是他們的問題,他們也會修」。同時,有人提醒「香港舊樓是要求驗窗的,這個他們必須負責任」。另外,有網友建議樓主購買家居保險以保障自己,「年費才200多塊,包一百萬的第三者責任險」。
有其他租住學生公寓的網民分享類似經歷,指入住時已發現「牆皮脫落、各種死角發霉、冰箱發霉異味大且不製冷」,衛生條件差,奇怪毛髮都黏在洗手間。該網民補充公寓方解決問題的手法,同樣是「各種拖沓,一遇到問題就先怪我,好不容易約了維修也頻頻放我飛機」,有感「香港租房太噁心」。
窗戶脫落致他人損傷屬刑事罪行
根據屋宇署網頁顯示,業主和住戶有責任定期檢查及保養其單位的窗戶以確保窗戶安全。如窗戶脫落而引致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業主和住戶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B條規定,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窗戶,或容許窗戶自建築物墮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如脫落的窗戶導致他人受傷或喪失生命,受害人或其家屬可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向有關的單位業主索取賠償。
按機電工程署網頁指出,為了讓氣體用戶便於察覺氣體洩漏,氣體供應公司會於煤氣或石油氣的成份內混入濃烈氣味。氣體用戶一旦察覺有氣體洩漏情況,首先要保持冷靜及確定本身的安全並弄熄所有明火,避免使用電話或開關任何電掣及電器用具,同時盡量打開所有門窗,讓氣體消散。如情況許可,應立即關掉氣管道於氣體錶上游的緊急控制閥(氣體錶總掣),以截斷氣體供應;石油氣瓶裝置則應拔掉連接石油氣瓶的調壓器,以截斷氣體供應。在漏氣情況嚴重或對有關情況不肯定時,立即離開有關單位並用手拍門通知鄰居緊急疏散。利用樓梯離開建築物,撥打999通知消防處,以及致電氣體供應公司,通知緊急服務人員前來處理;讓氣體供應公司檢查所有室內氣體裝置包括爐具、石油氣瓶等,以確定安全後,方可恢復使用氣體。
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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