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男戶主與妻吵架被趕出門!求問排1人單位要幾耐 網民獻策做1事可排快3年?

更新時間:10:31 2026-05-13 HKT
發佈時間:10:31 2026-05-13 HKT

家庭糾紛是不少家庭或會面對的難題,若發生在公屋家庭,住屋問題更會令情況雪上加霜。近日,有網民的父母因口角鬧翻,其父被逐出家門,事主遂於網上求助,詢問為父親申請一人公屋單位的可行性,旋即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夫妻吵架子女頭痛 老父親被逐出公屋家門?

家庭糾紛是不少家庭或會面對的難題,若發生在公屋家庭,住屋問題更會令情況雪上加霜。(TVB《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家庭糾紛是不少家庭或會面對的難題,若發生在公屋家庭,住屋問題更會令情況雪上加霜。(TVB《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有網民在社交平台「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發文,分享其家庭困境。據事主描述,其母親為戶主,近日與父親「突然吵架」,盛怒之下將丈夫趕出家門。面對父親頓失居所,事主徬徨地表示「我哋仔女頭痛」,並指其父有意申請「公屋一人戶/簡約公屋」,故發文「請問係咪要等好耐?」。

帖文一出,引來大量網民留言。部分網民對事主父親的處境表示同情,但亦有不少人質疑此舉是企圖濫用公屋資源,直言「又係到借啲意想呃多間公屋」、「如果個個吵2句就有個政府地方住,我日日吵」。更有網民實際地指出,在未有正式法律文件證明下,房署難以處理這類申請,稱「房署不會理,因為太多人用尼招,我有資格講,因我阿媽都試過趕我老豆出門。」

網民建議先離婚 1人申請可縮減輪候時間

在眾多回應中,不少網民建議事主父母先辦理離婚手續,認為這是最快的解決方法。有網民指「唔離婚,房處係沒可能俾你爸申請到嘅」,並建議「離婚後即刻去房署除名,同時表明要申請公屋」,指房署職員會提供協助。根據房屋署政策,離婚確實可能成為公屋家庭成員重新獲配單位的一個途徑。對於離婚後沒有子女管養權的單身一方,可透過「一人申請」登記公屋,並有機會「獲縮減輪候時間,減幅相等於前租約的居住期,但最長以三年為限」。

而在更複雜的情況下,房署亦有相應安排。倘若離婚配偶「均各自獲判一名或以上子女的管養權」,或有成年子女等「認可住客」選擇分別與其同住,房署則會考慮為雙方各自編配公屋單位。然而,這需要雙方均通過嚴格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確保其入息、資產及物業持有狀況符合申請資格。他們亦可選擇以綠表資格置業,作為替代方案。

面對網民的激烈討論及「獻策」,事主最後回應,表示子女們的初衷是「希望唔好離婚,忍下忍下就一世」,發文只因憂心父親被趕後無處可歸,想預先了解往後的安排,並強調「我哋無意攞取政府更多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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