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起可訂預設醫療指示 末期病人有權拒急救插喉 家屬不再兩難
發佈時間:15:00 2026-06-03 HKT
【預設醫療指示/預設照顧計劃】「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之路,但大眾往往視「死亡」或生命晚期為遙遠且沉重的禁忌。然而,人生的變化總是快過想像,意外與疾病可能毫無預兆地來襲。為了不留遺憾,我們也應趁當下思考:面對生命終章,希望如何被照顧?在哪裡離世?怎樣告別?
預先規劃人生最後一程
「預設照顧計劃」(Advance Care Planning)的核心意義,是讓我們在仍然清醒、有能力表達意願時,預先為未來的醫療與照顧安排做好準備,活出更自主的人生。
預設照顧計劃|7.31起可訂預設醫療指示
「醫生,如果我老公心跳停了,你們會否幫他電擊急救?需要插喉維生?」
在急症室門外,家屬面對「要否為病危摯愛插喉或電擊急救」的抉擇時,往往因不清楚患者心意而陷入無助與痛苦。為了讓末期病人能得到更適切的晚期照護並尊重其自主權,立法會已於2024年通過《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並將於今年7月31日正式生效。
條例訂明,精神上有能力行事的成年病人,可以訂立「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s),預先以書面形式拒絕心肺復甦術、人工輔助呼吸及導管餵飼等維持生命治療。若日後不幸患上末期疾病、陷入持續植物人狀態或不可逆轉的昏迷時,醫護人員便會遵從病人的意願,不提供或撤去相關的維持生命治療。
這並非提早放棄生命,而是提早想清楚,讓日後的選擇更符合自己的價值和信念,也讓家人和醫護人員在關鍵時刻更有依據,少一點猜測,多一點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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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照顧計劃|自然死亡可居家或留院
「醫生,如果之後情況轉差,我可以帶他回家照顧嗎?或是留在醫院會好些?」
當病情轉差時,有人希望留在醫院或寧養中心,亦有人渴望回到熟悉的家中或院舍生活。隨着本港「居處離世」的制度逐步完善,法律上亦有相應配合。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及《2023年死因裁判官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第504章公告》),由2024年6月3日起,若病人於家中或院舍自然死亡,而他在離世前被診斷患有末期疾病,並在死前14日內的最後患病期間曾由一名註冊醫生診治,其死因證明書註明死於自然原因,則該死亡個案毋須呈報死因庭。
現時已有不少院舍和機構推動晚晴照護及居家善終服務。這些安排提醒我們,選擇在在哪裡走完最後一程,亦是一種生活方式與尊嚴的體現。
預設照顧計劃|喪禮可預先安排
「我們應該選擇火葬或土葬?喪禮要怎樣安排才合他心意?」
生命旅程的終點,還包括如何告別。傳統的喪禮細節繁複,若生前沒有交代,後輩往往只能在悲慟中摸索、猜測逝者的心意。食物環境衞生署近年積極鼓勵市民選擇綠色殯葬,將骨灰撒放於轄下紀念花園,既簡潔又符合回歸自然的理念。
此外,現時亦有環保機構推崇個性化環保棺,市民可親手繪上字句或選擇喜愛的圖案;更有近年流行的「個性化生命頌禮」,可按逝者生前預早計劃,依其性格、喜好與信仰設計溫馨、釋懷的告別儀式。這些細節的預備,不僅能彰顯逝者的獨特生命故事,更是對生命最後階段的最高敬意。
及早規劃 不留遺憾
預設照顧計劃是每一個人都值得了解、值得預備的生命對話,而非病患或臨終者的專利。它讓我們在清醒、仍然有選擇能力時,先看見自己真正重視甚麼,再把這份心意轉化成可被理解、可被尊重的安排。若果早一點討論,選擇或許可以更安心、告別或許可以更貼近摯愛的一生。
市民若想進一步認識更多,可把地區康健中心或社區單位的分享會及教育講座,作為踏出的第一步起點,慢慢學會與家人暢談生死。讓我們把心意化作行動,好讓愛與心聲不至於太遲。
撰文:香港都會大學護理及健康學院高級講師 關靜文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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