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食放涼先入雪櫃」是謬誤?專家拆解致命陷阱:細菌每20分鐘增一倍

更新時間:18:00 2026-07-13 HKT
發佈時間:18:00 2026-07-13 HKT

阿媽教落「熱食要放涼才可放入雪櫃,否則雪櫃會壞」,其實這個觀念其實大錯特錯!有醫生指,食物在室溫處於「危險溫度帶」時,細菌每20分鐘便會倍增,並釋出多種耐熱毒素,而最可怕的是,即使再加熱亦無法消除食物內的毒素。

「熱食放涼先入雪櫃」原來係謬誤?

牙科醫生陳澔賢在個人專頁分享「熱食要放涼才可放入雪櫃」是坊間常見謬誤。食物在室溫下處於4°C至60°C的「危險溫度帶」時,會釋出多種耐熱甚至致命的毒素這些細菌產生的毒素,例如金黃葡萄球菌、蠟樣芽孢桿菌(又稱「炒飯桿菌」)、沙門氏菌及大腸桿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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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醫生指出:「以米飯中的蠟樣芽孢桿菌毒素為例,即使再加熱至超過126°C、持續90分鐘以上,仍然不會分解」,因此預防細菌繁殖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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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方法:煮熟即入雪櫃 分裝加速散熱

陳醫生建議,如果大家計劃第二天帶飯或預期有剩菜,應在食物煮熟後立即用密封容器裝好,盡快放入雪櫃。若煮了一大鍋,切勿整鍋直接放入,應分裝在多個盒子中,均勻擺放,增加散熱面積,令食物更快脫離危險溫度帶。完全不需要等它放涼。

夏天保存食物 2小時是極限

另外,夏季天氣炎熱,食物在室溫下擺放超過2小時便應視為不宜食用。若室內溫度高於32°C,則限時縮短至1小時。吃不完的熟食應立刻放入雪櫃,無需等候

加熱逾70°C才安全

重新加熱食物時,應確保中心溫度達到70°C以上,才能殺死大部分活菌。但必須牢記:毒素本身耐熱,加熱無法消除,因此預防勝於治療。

工人姐姐備餐要留意

陳醫生指出尤其要提醒家中外傭,切勿將煮好的食物長時間放在廚房或餐桌上,待小朋友玩耍完畢才進食,這段時間細菌已大量滋生;「家人留了下午4、5點外賣的刺身給你,晚上7點回家,其實早已不能食用,應直接丟棄」以免釀成食物中毒。

翻熱不同食物要留意甚麼?肉/蛋/湯羹

本港食安中心指出,烹煮或翻熱食物時,食物中心溫度應達至75℃或以上,維持至少30秒,也可以使用其他溫度與時間組合,例如達至70℃或以上,維持至少2分鐘;或達至65℃或以上,維持至少10分鐘。

另外,食安中心建議翻熱時可使用食物溫度計檢查食物中心溫度,並加以記錄。溫度計應插進食物最厚的部分進行量度。溫度計每次使用前後均須清潔消毒。最重要的是食物只可翻熱一次,不應再次冷存,防止細菌因長時間在危險溫度而急速增長。

如沒有食物溫度計,食安中心建議應徹底煮熟或翻熱食物至滾燙,然後檢查以下各項:

  • 肉類和家禽:確保煮熟後的肉汁必須清澈,不應呈紅色,切開時不應見血。
  • 蛋類:蛋黃須煮至凝固,否則可選用經巴士德消毒的蛋類製作非全熟菜式。
  • 介貝類:煮沸不少於5分鐘。
  • 湯羹及炆燉類食物:煮沸並維持最少1分鐘。

至於以微波爐烹煮食物時,烹煮期間必須攪拌食物,讓熱力平均分布。烹煮後把食物蓋好至少2分鐘,使各部份能達到所需溫度。

資料來源:牙科醫生陳澔賢、食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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