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一審勝訴 法院認定「無帶走NewJeans意圖」 HYBE賠1.38億港元

更新時間:18:15 2026-02-12 HKT
發佈時間:18:15 2026-02-12 HKT

韓國ADOR娛樂代表理事「NewJeans之母」閔熙珍與HYBE之間的股權訴訟,閔熙珍今日獲判勝訴!法院就「認沽期權」相關訴訟作出一審判決,閔熙珍勝訴,HYBE須支付約255億韓圜(約1.38億港元)。

HYBE主張未獲法院採信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法庭於今日上午針對兩宗相關案件進行宣判,包括HYBE提出的「確認解除股東間協議」訴訟,以及閔熙珍方面提出的「請求支付股票買賣價格」訴訟。法院最終未採信HYBE主張,認定閔熙珍行使認沽期權合法有效,並裁定HYBE須支付255億韓圜。HYBE指控閔熙珍曾有「帶着NewJeans離開公司」的計劃,認為此舉已嚴重違反雙方股東協議,並強調該協議早在閔熙珍行使認沽期權前4個月即已合法解除,因此她無權提出賣出股份。不過,閔熙珍則否認相關指控,指在股東協議未被合法解除的情況下,依法行使認沽期權,理應取得股票買賣金額。

對於HYBE方面提交的閔熙珍聊天記錄,法院雖認可其證據能力,但指出:「僅憑該等對話內容,尚不足以認定構成對股東間協議的重大違反。」此外,針對閔熙珍方面提出的關於ILLIT涉嫌抄襲的指控,法院亦認為相關問題難以構成重大合同違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