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熙珍一审胜诉 法院认定「无带走NewJeans意图」 HYBE赔1.38亿港元

更新时间:18:15 2026-02-12 HKT
发布时间:18:15 2026-02-12 HKT

韩国ADOR娱乐代表理事「NewJeans之母」闵熙珍与HYBE之间的股权诉讼,闵熙珍今日获判胜诉!法院就「认沽期权」相关诉讼作出一审判决,闵熙珍胜诉,HYBE须支付约255亿韩圜(约1.38亿港元)。

HYBE主张未获法院采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法庭于今日上午针对两宗相关案件进行宣判,包括HYBE提出的「确认解除股东间协议」诉讼,以及闵熙珍方面提出的「请求支付股票买卖价格」诉讼。法院最终未采信HYBE主张,认定闵熙珍行使认沽期权合法有效,并裁定HYBE须支付255亿韩圜。HYBE指控闵熙珍曾有「带着NewJeans离开公司」的计划,认为此举已严重违反双方股东协议,并强调该协议早在闵熙珍行使认沽期权前4个月即已合法解除,因此她无权提出卖出股份。不过,闵熙珍则否认相关指控,指在股东协议未被合法解除的情况下,依法行使认沽期权,理应取得股票买卖金额。

对于HYBE方面提交的闵熙珍聊天记录,法院虽认可其证据能力,但指出:「仅凭该等对话内容,尚不足以认定构成对股东间协议的重大违反。」此外,针对闵熙珍方面提出的关于ILLIT涉嫌抄袭的指控,法院亦认为相关问题难以构成重大合同违约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