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社媒成癮案 Meta及Google判賠
發佈時間:03:00 2026-03-27 HKT
美國首宗完成審訊的社交媒體成癮案,加州法院的陪審團周三作出具里程碑意義的判決,裁定20歲原告女子勝訴,科網巨頭Meta和Google負有責任,造成她心理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兩間公司須向原告共賠償600萬美元(約4700萬港元)。此案的裁定對數千宗類似訴訟具指標意義。
本案庭審自上月啟動,一個5男7女組成的陪審團經40多小時審議後,裁定被告Meta和Google須向原告支付3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3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使原告可獲的總賠償金達600萬美元(約4700萬港元)。其中Meta應負7成責任,需支付420萬美元;YouTube責任3成,需付180萬美元。此案原告為現年20歲的加州女子凱莉(Kaley G.M.)。她在庭上作供稱,Meta旗下的Instagram(IG)與Google旗下的YouTube在她童年時加劇了她的憂鬱與自殺念頭。她還提到,曾經一天在IG上花16個小時瀏覽內容。
凱莉告訴陪審團,自己從6歲開始沉迷於社交媒體,最初是從YouTube影片開始。她說自己6歲時為了觀看有關唇蜜和線上兒童遊戲的影片,而在iPod Touch下載YouTube。9歲時她成功在Meta旗下熱門社交平台Instagram註冊,當時是繞過母親為防止她使用這個平台而設定的阻擋功能。凱莉稱這些社媒平台通過無限滾動、算法推薦、視頻自動播放等功能,增強用戶黏性和依賴性,誘導她在未成年時期過度使用。她說自己幾乎無時無刻使用這些社交媒體,造成「自我價值感真的受影響」,指這些應用程式導致她放棄休閒愛好及難以交朋友,還不斷拿自己和別人比較。
官指設計與運作有缺失
Meta和YouTube則一直堅稱,凱莉的心理健康問題與他們的平台毫無關係,表示將上訴。該案最初還涉及TikTok和Snap,但兩間公司在庭審前與原告達成和解。Meta發聲明稱,青少年心理健康極為複雜,無法歸因於單一應用程式。
原告律師藍尼爾在結案陳詞中稱這是一宗企業貪婪案例,指這些平台設計的種種功能,包括可無止盡滑動瀏覽、自動播放影片、發送通知及標示按讚數,都是為了驅使年輕人忍不住去使用。陪審團最終認定,Meta和YouTube在其平台的設計與運作上存在缺失,是造成原告受到傷害的一大因素;此外,兩公司已知或理應知道其服務會對未成年人構成危險,卻未充分警告。
這宗案件對類似官司意義重大,甚至可能促成網上安全立法。案件標誌着陪審團首次認定科技公司對於兒童及青少年因過度沉迷社交媒體而遭遇的危險,至少負有部分責任。審判結果可能對數千針對社交媒體的合併訴訟產生影響。本案結果對其他案件並無約束力,但雙方攻防與加州陪審團這次論點,可能會促使更多案件選擇和解。目前在加州各法院裏,有超過3000宗針對Meta、YouTube、Snapchat、TikTok的類似訴訟待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