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戶樣樣慳 成本是首要考量

更新時間:03:00 2026-07-2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7-22 HKT

  有餐飲業人士稱,營運者轉用電爐的考量甚多,或轉向以其他渠道節省營運成本。
  韓食店「Ms. Hanna」總經理兼創辦人廖家龍說,現時許多餐廳仍兼用電煤,成本佔營業額約1.5%至2%,假設大型餐廳每月營業額為200萬元,轉用節能爐具可減省0.5%開支,即約1萬元,「持之以恆可以節省不少金錢,在大型餐廳應用的效果相得益彰。」
  爐具以外,廖家龍指,抽風機、空調和照明系統的運作時間較爐具長,能源效益同樣重要。他舉例,佔地3000呎的店舖需要用到100至200個單位的燈組(即光管或燈泡),按用電量指標所指,轉用發光二極管(LED)可以節省高達80%電費,但成本卻是傳統燈泡的兩倍。
  香港飲食業職工會聯合會秘書長何仁清補充,儘管電爐具的技術越見精密、用電傳播熱度的表現理想,但中式鑊等煤氣爐具仍難以用電爐替代。他從餐廳老闆的角度出發,寧願更換其他爐具,至最後一刻才換電炒爐,「可以做到『燜、蒸、扣』,但要有鑊氣、拋鑊,其他爐具有機會黏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