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民居露台驚現鱷魚 愛協人員「苦戰」生擒

更新時間:03:00 2026-06-2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6-25 HKT

  深水埗鬧市驚見鱷魚。警方昨中午接獲報案指大埔道一單位露台,發現一隻巨型爬蟲類動物。愛協人員奉召到場,成功檢走該隻爬行動物,其後證實為一隻約1.5米長暹羅鱷,已轉交予漁護署跟進。警方現正調查事件。
  據了解,前晚約9時,居於上址一樓的姓許男戶主,聽到露台傳出異響,但未有理會,至昨早他在露台見到一隻巨型爬蟲類動物,未知是蜥蜴還是鱷魚,於是報警求助。
  愛協回覆《星島》查詢時表示,愛協接報後派出數名督察帶同合適裝備到場,其後發現鱷魚匿藏平台雜物下。督察成功用套索及長網將牠安全捕捉。
愛協指其中一隻腳懷疑受傷
  愛協指,鱷魚其中一隻腳懷疑受傷,原本愛協在現場等候漁農自然護理署接收及跟進,不過基於動物受傷情況及福利考慮,決定先將鱷魚送往愛協青衣中心作進一步檢查同照顧。愛協獸醫為鱷魚進行初步檢查及X光檢驗,發現該條鱷魚體型較細,長約一米多,估計是未成年的暹羅混種鹹水鱷,稍後交由漁護署接收及處理。
  根據愛協提供的影片所見,涉事鱷魚初時匿藏雜物下方,瑟縮一角,當愛協督察企圖用套索捕捉時,牠突然張口反抗。經過一輪苦戰後,愛協督察合力將鱷魚放入長網內,但鱷魚非常「生猛」,不斷掙扎。
  漁護署強調所有鱷魚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或附錄II動物。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除非獲得豁免或另有規定,管有附錄 I 或附錄 II 物種須領有管有許可證或相關文件證明動物來源。署方提醒巿民,在沒有相關許可證或未獲豁免情況下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鱷魚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