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民居露台惊现鳄鱼 爱协人员「苦战」生擒

更新时间:03:00 2026-06-2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6-25 HKT

  深水埗闹市惊见鳄鱼。警方昨中午接获报案指大埔道一单位露台,发现一只巨型爬虫类动物。爱协人员奉召到场,成功检走该只爬行动物,其后证实为一只约1.5米长暹罗鳄,已转交予渔护署跟进。警方现正调查事件。
  据了解,前晚约9时,居于上址一楼的姓许男户主,听到露台传出异响,但未有理会,至昨早他在露台见到一只巨型爬虫类动物,未知是蜥蜴还是鳄鱼,于是报警求助。
  爱协回复《星岛》查询时表示,爱协接报后派出数名督察带同合适装备到场,其后发现鳄鱼匿藏平台杂物下。督察成功用套索及长网将牠安全捕捉。
爱协指其中一只脚怀疑受伤
  爱协指,鳄鱼其中一只脚怀疑受伤,原本爱协在现场等候渔农自然护理署接收及跟进,不过基于动物受伤情况及福利考虑,决定先将鳄鱼送往爱协青衣中心作进一步检查同照顾。爱协兽医为鳄鱼进行初步检查及X光检验,发现该条鳄鱼体型较细,长约一米多,估计是未成年的暹罗混种咸水鳄,稍后交由渔护署接收及处理。
  根据爱协提供的影片所见,涉事鳄鱼初时匿藏杂物下方,瑟缩一角,当爱协督察企图用套索捕捉时,牠突然张口反抗。经过一轮苦战后,爱协督察合力将鳄鱼放入长网内,但鳄鱼非常「生猛」,不断挣扎。
  渔护署强调所有鳄鱼均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或附录II动物。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除非获得豁免或另有规定,管有附录 I 或附录 II 物种须领有管有许可证或相关文件证明动物来源。署方提醒巿民,在没有相关许可证或未获豁免情况下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鳄鱼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