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評核「拉Curve」分六級 評四級或以下停發增薪點6個月

更新時間:03:00 2026-06-0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6-07 HKT

  公務員事務局將於10月推出「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在公務員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實施「指導性分布機制」,俗稱「拉Curve」。表現評級分六級,如有公務員工作表現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即第四、五及六級),將停發增薪點6個月。
要求如實評核員工表現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提到,當局就整體工作表現六級評級制公布了一套「指導性評級分布」。各部門首長/職系首長亦可因應部門/職系的獨特情況,在百分比的±5%緩衝範圍內,有彈性地調整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指引。
  當局要求各級評核人如實評核員工工作表現,避免過寬或過嚴。當局並會嚴格執行增薪點的政策,即所有表現令人滿意的人員(即工作表現被評為第三級或以上及在評核期內沒有經正式紀律處分者),將會繼續獲發放增薪點;若有關人員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或經正式紀律行動被紀律處分,會在其下一個增薪日期暫停發放增薪點六個月。 
  在六個月指定暫停期屆滿前,主管當局須作出評估,以決定受評人是否在暫停期屆滿後可獲發增薪點。若受評人的整體表現仍未能改善至可予以發放增薪點的滿意程度,將在隨後6個月再被延期發放增薪點,其原來的增薪日期及年資亦會受影響。
  鑑於個別職級人數眾多,而相關人員分布甚廣,工種甚多,評核人員數目也眾多,因此有需要校平及協調評核報告的評級,以使職級的評核標準維持一致。當局建議部門為有關職級設立由熟悉該職級不同工作種類的較高級人員組成的評核委員會。
  當局亦促請部門首長/職系首長,向評核人員強調需確保員工表現獲得及時和如實評核,並補充一直有明確的機制處理對評核結果提出的投訴或上訴,部門須跟從這機制處理受評人對所獲評核的不同意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在社交平台發文強調,計劃並非硬性要求部門/職系無論屬下公務員表現如何,皆要評核5%人員為第四、五或六級。如個別職系的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有例外的情況,當局會要求部門/職系首長提供解釋和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