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擬編配180儲備單位 緊急安置劏房戶

更新時間:03:00 2026-06-0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6-02 HKT

  簡樸房制度今年3月1日開始按「先登記、後執法」的步伐推展。房屋局透過編配「儲備單位」作緊急安置,為面臨逼切居住需要的劏房戶提供即時支援,讓他們有足夠時間尋找其他居所。房屋局初步估計,最高峰時最多可有約180個儲備,正擬訂執行細節,下月落實安排。
  民建聯植潔鈴昨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表示,若居民於期滿後仍未獲常規過渡屋編配,可能需轉往臨時收容中心或返回私人市場自行租屋,而當局估計「儲備單位」最高峰時約有180個,關注數目是否足以應付需求。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表示,現時有48%劏房居民正在輪候公屋,超過20%有資格,約18%未來符合資格,加上超出入息及資產限額的人數並不多,故相信180個「儲備單位」足夠。他又強調,政府未來5年會提供19.6萬個公屋單位,加上簡約公屋亦會落成。
  「儲備單位」安排只適用於市區或擴展市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只要求營運機構在當有細單位流轉,並處理完手頭上所有的輪候申請後,仍有至少兩個細單位供應時,才預留至少一個細單位作「儲備單位」,給有緊急居住需要的劏房戶入住。
  有關單位的居住期限為3個月,期間需繳交與甲或乙類租戶相同租金,申請人須年滿18歲,並無擁有物業及現居分間單位,經房屋局委聘的區域服務隊審核。戴尚誠表示,「儲備單位」預計一星期可以編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