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艇北上」免擔保灣區9市自由行

更新時間:03:00 2026-05-3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5-31 HKT

  內地放寬港澳遊艇自由行政策!國務院前日批覆同意,經粵港澳大灣區9個城市指定口岸暫時進出內地,並只於該9市自由行的港澳遊艇,可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9個指定城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等。香港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歡迎,指免擔保措施,將大幅減輕港澳遊艇船主在辦理跨境手續時的經濟負擔,海事處正積極與廣東海事局協調「北艇南下」的便利措施,待確定細節後適時公布。

根據原有的行政法規,當事人申請辦理貨物、物品暫時進出境業務,要按照海關規定提供擔保。只有符合4種情況下才能申辦臨時船舶國籍證書,分別是向境外出售新造船舶、從境外購買新造船舶、境內異地或境外建造船舶,以及以「光船」條件從境外租進船舶,門檻頗高。
首批指定6個出入境口岸
  國務院前日向廣東省政府、司法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和國務院港澳辦發出批覆,有關港澳遊艇自由行政策即日起實施,涉及9個城市分別是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 首批指定出入境口岸有6個,包括廣州南沙客運港、深圳機場碼頭、珠海九洲港及萬山港等,可供休閒活動的水域,就包括珠江口及深圳灣。
  國務院指出,廣東省政府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該9市口岸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口岸類型、功能、通行能力以及監管條件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相關港澳遊艇進出境口岸,並要會同有關方面落實港澳遊艇源頭管理和屬地管控責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協同監管、聯合執法,在確保有效防控風險前提下穩妥推進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對國務院的公布表示歡迎,同意對經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指定口岸暫時入出內地且僅限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自由行的港澳遊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
海事處正協調「南下」措施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粵港澳三地一直致力推動粵港澳遊艇互訪。海事處、廣東海事局和澳門海事及水務局三方成立的工作小組一直積極磋商相關便利措施,以推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系統的建設。「新政策下的免擔保措施,將大幅減輕港澳遊艇船主在辦理跨境手續時的經濟負擔;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措施容許港澳遊艇在不影響原有船舶登記的情況下,獲發內地臨時船舶國籍證書,在大灣區內地9市水域可自由航行」。
  海事處將繼續與廣東省相關部門及澳門海事及水務局保持緊密溝通,就「港艇北上」和「北艇南下」的便利措施不斷檢視和優化,為本地遊艇經濟的發展構建一個健康、可持續且具競爭力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