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打妻案52歲夫脫罪
發佈時間:03:00 2026-05-20 HKT
52歲男子被控在紅山半島家中襲擊時任妻子案,昨於東區裁判法院獲裁定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康裁決時,指女事主證供存在疑點及不合情理之處,例如她供稱被告拳打她頭頂8次,但醫療報告卻顯示她前額有紅斑,而頭頂並無客觀傷勢;林官亦指,案中存在女方可能誣衊被告的原因,即女方指控若被證實,將有利她爭取子女撫養權和贍養費。辯方另申請訟費獲批。
被告董凱鐿、被控於去年4月19日在紅山半島4期7座某室內襲擊鄧春美。
鄧春美在審訊供稱,被告當日在房間內情緒激動,把她推倒在床上後用雙拳打她頭頂8次,令她感到痛楚和頭暈;當時被告和鄧的一對年幼子女也在房間內。
報稱打頭頂 雙手自保無傷痕
林官裁決時指法庭未能滿意鄧的證供為可信可靠,不能穩妥地接納其證供。鄧不記得被推倒後,她背部是躺在床上、抑或僅僅身體靠後,而依照鄧證供,被告是跪在床邊用拳頭打她,這要打中她的頭頂應該非常困難,存在內在不可能性,更令人摸不着頭腦的是,鄧稱被告用力打她的頭頂,而她舉起雙手保護自己,但她的雙手無傷痕,「紅腫、擦傷一啲都無」。
鄧又向警方提供了屋內客廳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發後客廳的情況。惟林官指出,片段中鄧沒有與被告保持距離,更曾停留在觸手可及的距離,她也沒有摸頭或檢查傷勢,其步伐和說話也正常自然。
上述片段更有4次畫面中斷的情況、而非連續畫面,鄧解釋這是因為閉路電視會偵測動態,如果畫面中沒有人活動,便會停止拍攝。但林官留意到,畫面中曾經沒有人卻仍繼續錄影,更巧合的是畫面一度中斷及重新拍攝後,鄧說話「無縫連接」,一直在說「唔好理佢,佢傻咗」。
未有即時報警 其後駕車外出
林官認為,不能排除鄧故意導致畫面中斷,而因畫面間斷,法庭也無法得知當時有否出現與鄧說法不符、或有利被告的情況。鄧事發後未有即時報警,反而與子女和被告母親外出,並由她親自駕駛車輛。鄧更稱她在幼子幼女面前遭被告襲擊,令她無法接受及決定離婚。林官質疑既然如此嚴重,為何鄧當日仍要出門。
另外,林官認為案中存在鄧可能誣衊被告的原因,其一是案發時被告向幼子幼女揭露長女的秘密,也就是長女是由鄧與前男友所生;其二是如果鄧的指控被證實,有利於她爭取子女撫養權和贍養費。
案件編號:ESCC 121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