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半岛打妻案52岁夫脱罪

更新时间:03:00 2026-05-2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5-20 HKT

  52岁男子被控在红山半岛家中袭击时任妻子案,昨于东区裁判法院获裁定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康裁决时,指女事主证供存在疑点及不合情理之处,例如她供称被告拳打她头顶8次,但医疗报告却显示她前额有红斑,而头顶并无客观伤势;林官亦指,案中存在女方可能诬蔑被告的原因,即女方指控若被证实,将有利她争取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辩方另申请讼费获批。 

被告董凯镱、被控于去年4月19日在红山半岛4期7座某室内袭击邓春美。
  邓春美在审讯供称,被告当日在房间内情绪激动,把她推倒在床上后用双拳打她头顶8次,令她感到痛楚和头晕;当时被告和邓的一对年幼子女也在房间内。
报称打头顶  双手自保无伤痕
  林官裁决时指法庭未能满意邓的证供为可信可靠,不能稳妥地接纳其证供。邓不记得被推倒后,她背部是躺在床上、抑或仅仅身体靠后,而依照邓证供,被告是跪在床边用拳头打她,这要打中她的头顶应该非常困难,存在内在不可能性,更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是,邓称被告用力打她的头顶,而她举起双手保护自己,但她的双手无伤痕,「红肿、擦伤一啲都无」。
  邓又向警方提供了屋内客厅闭路电视片段,显示事发后客厅的情况。惟林官指出,片段中邓没有与被告保持距离,更曾停留在触手可及的距离,她也没有摸头或检查伤势,其步伐和说话也正常自然。
  上述片段更有4次画面中断的情况、而非连续画面,邓解释这是因为闭路电视会侦测动态,如果画面中没有人活动,便会停止拍摄。但林官留意到,画面中曾经没有人却仍继续录影,更巧合的是画面一度中断及重新拍摄后,邓说话「无缝连接」,一直在说「唔好理佢,佢傻咗」。
未有即时报警  其后驾车外出
  林官认为,不能排除邓故意导致画面中断,而因画面间断,法庭也无法得知当时有否出现与邓说法不符、或有利被告的情况。邓事发后未有即时报警,反而与子女和被告母亲外出,并由她亲自驾驶车辆。邓更称她在幼子幼女面前遭被告袭击,令她无法接受及决定离婚。林官质疑既然如此严重,为何邓当日仍要出门。
  另外,林官认为案中存在邓可能诬蔑被告的原因,其一是案发时被告向幼子幼女揭露长女的秘密,也就是长女是由邓与前男友所生;其二是如果邓的指控被证实,有利于她争取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
  案件编号:ESCC 12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