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工廈營造家居環境招售惹關注

更新時間:03:00 2026-05-1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5-13 HKT

  近期本港樓市表現活躍,除一二手住宅交投暢旺外,連工廈的工作間(Studio)的非住宅物業成交量亦持續增加,加上在租金持續攀升情況下,入場價低的新工廈工作間單位,部分利用「24小時工作間」等宣傳作招來,成功吸引大批用家及投資者追捧;惟業界人士強調,所有工業物業均不可用作居住用途,不過有新式工廈擬走灰色地帶,把單位設計成有獨立廁所的工作間放售或者放租,營造類似家居工作間環境,並強調所有工業物業均不可用作居住用途。

近年來租用工廈工作間是本港年輕人士創業、藝術創作及自由工作者的熱門選擇之一,在荃灣、葵涌、荔枝角、觀塘及火炭等工業區有不少盤源選擇。不過有業界人士透露,有部分新式工廈的工作間單位內設有獨立洗手間,利用高樓底優勢打造半複式間隔,在上層位置擺放沙發等,驟眼看營造類似家居工作間的環境,不排除有部分人士利用上述空間,在工作間單位內邊工作及休息,並不存在違規,若用作住宅則屬違法行為。
荃灣葵涌觀塘等盤源多
  地政總署昨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假若工廈地契訂明只可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工廈內單位則不可用作住用用途。如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情況,地政總署除轉介屋宇署採取執法行動外,亦會立即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向業主發出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前糾正違契情況,否則會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釘契」或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行使重收土地權利。
  屋宇署昨回覆本報查詢時指,由於工業樓宇內的單位會用作工業活動,包括用以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會對用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因此,任何人士均不應在工業樓宇內居住。參與樓宇買賣及租務活動的人士,包括準買家、租戶和地產代理等,亦應查明單位的批准用途,不應把工業用途的單位作住用用途。
  該署指,如發現工業大廈有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署方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有關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及糾正危險情況。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條例》發出的中止用途命令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第五級罰款(目前為5萬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5000元。
設獨立洗手間擺放沙發
  近期葵涌有新式工廈分拆出售,標榜每個工作間均內置獨立洗手間,屬最新同類項目絕版則,同時更利用高樓底優勢,以層架打造半複式效果,上層設有沙發等,並以「24小時工作間」作為概念,吸引年輕創業者承租,月租普遍由9000至10000餘元。該盤短短2個月售出逾70個單位,建築面積介乎335至449方呎,折實價約220萬至290萬。
  荃灣區內一幢工廈,面積約450至700多方呎,擁有獨立洗手間,全幢200多個單位,亦廣受歡迎,目前放盤月租由9000元至1.3萬,租客以小型企業及創業人士為主。代理以「多用途空間」「內置洗手間」為賣點,吸引租客。
  地監局日前發出公告指一手非住宅物業、如商廈或工廈、其銷售則不受《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規管;強烈建議準買家在作出購買決定前,慎重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如代理僅代表賣方、還是同時代表雙方;另外應核實物業的法定用途、確認面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