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倡圍標刑事化監禁7年
發佈時間:03:00 2026-05-10 HKT
圍標問題深受社會關注,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表示,現時《競爭條例》可對違反競爭守則的人士吊銷擔任董事資格和罰款,公會認為短期策略可透過修例,針對圍標、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等嚴重反競爭行為加入7年監禁刑罰,相信對圍標者更具阻嚇力,亦令公眾意識問題的嚴重性,長遠可研究其他做法規管其他反競爭行為。
宏福苑大火事件曝露香港樓宇大維修的圍標問題,而圍標在《競爭條例》下沒有刑事後果。毛樂禮接受訪問時表示,公會早前成立小組檢視就圍標行為修例的技術問題,建議政府可採取短期和長期策略,因現時《競爭條例》已介定牽涉違反競爭守則的人士,可以吊銷他們擔任董事資格和罰款,若社會對圍標刑事化有共識,短期內可修改《競爭條例》,對圍標、瓜分市場和合謀定價等嚴重反競爭行為作監禁刑罰。
加拿大最高可判14年刑期
外國個人參與刑事「卡特爾行為」行為(合謀)的最高監禁刑罰不同,毛樂禮指,加拿大最高可判14年刑期,英格蘭、新西蘭及澳洲分別可判5年、7年及10年,公會初步認為香港修例的刑期可定為7年。他又稱,落實監禁後,對圍標人士的阻嚇性更強,不能罰款了事,亦可改變商人和市民對圍標的看法和價值觀,「似操控市場(立法),過往的人都覺得是壞,但(嚴重程度)不同搶、不同偷」,《證券及期貨條例》生效後令公眾意識問題的嚴重性。
長遠方面,毛樂禮指,政府可研究加強競爭條例的權力,針對其他類別反競爭行為,亦可考慮其他方法。他又指,調查和蒐集證據需要時間和人力,政府修例的同時,亦要一併檢討加強資源執行。
有聲音要求將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升格」至調查委員會,毛樂禮認為,調查委員會與獨立委員會實際上是兩種不同的調查方式,難作比較,而委員會現時只有9個月時間完成報告,若增加其職權及處理更多證據和證人供詞,調查需時會更長。他表示,是否轉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應由獨立委員會決定,倘委員會認為有需要,相信政府會聽取意見。
今次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共有26位大律師參與,包括5位資深大律師,數目上信相是香港歷史上最多大律師參與的調查或聽證會,當中大約6至7名大律師或資深大律師更是以義助方式,代表宏福苑居民、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委員會。毛樂禮表示,委員會由法官主導,反映公眾對法官的信任,而有證人在大律師的盤問下「改口供」承認事實,反映大律師透過交叉盤問技巧,協助委員會或法庭查找真相發揮作用。
新書《Voices》結集成員文章
大律師工作與市民息息相關,大律師公會近日出版新書《Voices》(《聲》),結集14位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在不同範疇的文章,涉及法治、時事、科技和國際議題。毛樂禮表示,市民關心法律和法庭工作,書中除涉及司法機構運作和《基本法》等嚴肅話題,亦涉網約車、約會聚餐「分單」等民生議題,公會冀透過新書加深公眾對法律的了解和興趣,「法治社會不止依靠法院和法律團體,市民亦有參與和角色」。他續指,公會正籌備下一本書,主題圍繞新晉大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