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安裝自動花灑系統進度緩慢 部分改善工程「零遵從」
發佈時間:03:00 2026-04-30 HKT
審計報告提到,屋宇署和消防處巡查未安裝自動花灑系統的舊式工廈進度欠佳,5年來仍有約四分之一仍未巡查,迷你倉的監管亦存漏洞,截至去年6月仍有逾百間目標迷你倉未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消防處回應,一直致力提升舊式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標準,消防處歡迎審計署的報告,並全面接納報告中有關消防處的所有建議,各項建議已悉數落實或正積極落實之中。
報告指,《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旨在提升1987年前興建之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在437幢第一階段目標建築物中,有345幢並未安裝自動花灑系統,屬於高風險類別,但截至2025年6月,當中仍有82幢(24%)尚未進行巡查。
行政處理方面,消防處與屋宇署雖協定應在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指令,但約有27%(73幢)的個案超時發出,部分甚至因查核業權資料耗時超過半年。屋宇署在發出警告信方面亦嚴重滯後,約66%未能在3個月的目標期內發出,平均延遲達137天,而涉及如走廊和樓梯的工廈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指示遵從率為0%。
迷你倉沒遵命令未被檢控
迷你倉的監管亦存漏洞,截至去年6月,全港仍有129間目標迷你倉未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審計署發現,有營運商透過不接收信件或將處所上鎖,導致消防處難以展開檢控 ,屋宇署針對迷你倉發出的法定命令中,有72%已過期但尚未轉介採取檢控行動。
審計署建議兩部門於《程序訓令》中明確訂立驗收、發出證明書及警告信的時限;加快對逾期未遵從個案的檢控程序,並解決迷你倉負責人無法送達文書的問題;改善樓宇狀況資訊系統(BCIS)的功能,確保能自動監察各項執法進度。
保安局、發展局、消防處及屋宇署表示,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並承諾會檢視行政程序及加強與業主的溝通,確保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能及早獲得改善。
消防處續指,《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旨在提高按當時標準興建的目標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標準,以更切合現代要求,並不代表有關建築物存在逼切的火警危險。
另外屋宇署和消防處一直嚴格按照既定工作時間表,每年巡查約60幢目標工業建築物,預計於明年完成第一階段的所有巡查工作,整體進度符合工作目標。
就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個別個案,消防處已逐一審視並採取針對性跟進行動,所有個案現已全部妥善處理。消防處亦已透過訂立明確的處理時限、優化內部程序及加強監察機制,系統性解決相關問題,防止同類情況重現。除了切實回應審計建議,消防處近年主動推出一系列更全面的改善措施,從制度層面全方位強化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此外,消防處於2023年第四季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為目標工業建築物的擁有人及佔用人提供一站式全程支援,包括解釋相關條例的要求以向他們提供技術支援。
消防處將繼續密切監察各目標工業建築物的合規進度,持續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援,並對未能合理辯解而仍未遵辦指示的個案依法採取檢控行動,為市民提供更安全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