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洋房霸官地僭建 富商陳天賜遭罰98萬

更新時間:03:00 2026-04-2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29 HKT

  2023年9月「世紀黑雨」致紅山半島臨海斜坡發生山泥傾瀉,屋宇署及地政總署調查後揭發紅山半島多間洋房涉僭建。其中由富商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以公司名義持有的74號屋佔用官地及多處違例僭建,被票控7罪罪成,昨於東區法院被判罰款共98萬元。裁判官鄭潤聰昨日判刑時指,紅山半島僭建情況猖獗,直斥被告「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
  被告「Future Ocean Limited」被地政總署票控1項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罪,以及被屋宇署檢控6項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罪。6項違例僭建傳票分別涉及擴建4樓平台和睡房平台,在花園興建「玻璃屋」,提高花園地勢,在花園下方擴建地牢,以及拆去部分擋土牆;佔用官地傳票則指上述地牢侵佔政府土地範圍。
官斥「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
  鄭官關注被告佔用官地行為是否涉及《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條所指的「圖利」情況。辯方回應指被告案發時把74號屋免費租給「APEXCON」公司,雙方也沒有租約或特別關係。鄭官則明言,法庭對此說法有所保留。
  辯方早前求情稱,還原僭建費用達5000萬元和74號屋樓價下跌3成,以及74號因本案而難以租出或賣出。鄭官昨日反駁,這純屬被告咎由自取,因被告違例嚴重所致,難以得到法庭同情。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條,因圖利而佔用官地,一經定罪,法庭可判罰款250萬元及監禁1年。鄭官指即使被告沒有收取租金,也滿足了條例中圖利的定義,而且74號屋價值高昂,須判處相應刑罰。
  控方昨把前年4月拍攝的相片呈堂,顯示74號屋的情況仍未還原。鄭官指,違例情況至少在2020年7月已發生,相關違規情況至今持續,加上侵佔的土地範圍不少,被告更是經審訊才定罪,欠缺悔意,故就佔用官地傳票判處罰款50萬元。
  涉案僭建物規模大,均須由專業人士建造,被告理應在前年2月完成清拆,但至今逾2年仍未處理。雖然辯方解釋被告想等待地政總署回覆其替代方案後,再一次性解決,但鄭官表明不接納此說法,指有不少較輕微的情況可先處理。此外,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拆除擋土牆存在結構性危險,但鄭官強調沒有發生意外實屬僥倖,終就6張傳票判罰款共48萬元。
  案件編號:ESS7753、20893-2089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