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0萬元行賄會計師樓職員 離港16年中間人遭廉署起訴
更新時間:03:00 2026-04-1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15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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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離港16年的72歲女中間人,控告她涉嫌於2010年向兩名會計師事務所時任經理提供賄款共40萬元,以協助一間布料生產商來港上市。她已獲准保釋,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陳秋云(72歲),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廉署2010年3月底接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轉介個案,當時被告已離開香港。她早前回港後被廉署拘捕。
案發時,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洪良)打算來港上市,並透過被告介紹而委聘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提供審計服務。畢馬威一名高級經理及一名助理經理負責洪良首次公開招股計劃的審計工作,洪良於2009年12月底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的主板上市,其後於2013年9月被除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