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0万元行贿会计师楼职员 离港16年中间人遭廉署起诉

更新时间:03:00 2026-04-1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4-15 HKT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一名离港16年的72岁女中间人,控告她涉嫌于2010年向两名会计师事务所时任经理提供贿款共40万元,以协助一间布料生产商来港上市。她已获准保释,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陈秋云(72岁),被控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廉署2010年3月底接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转介个案,当时被告已离开香港。她早前回港后被廉署拘捕。
  案发时,洪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洪良)打算来港上市,并透过被告介绍而委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提供审计服务。毕马威一名高级经理及一名助理经理负责洪良首次公开招股计划的审计工作,洪良于2009年12月底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主板上市,其后于2013年9月被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