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拒接納擾鄰攝錄住戶求覆核
發佈時間:03:00 2026-03-24 HKT
黃大仙橫頭磡邨住戶多年來投訴鄰居持續滋擾,包括垃圾放門前、噪音、恐嚇及敲門等,但房署表明單憑其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不能按《屋邨管理扣分制》對鄰居實行扣分,指明必須由物業管理職員親身「捉到正」才可扣分。住戶去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房署拒絕考慮公屋住戶提供的影片作證據的決定,並促請檢討扣分制的政策與執行方式。房委會一方指,最佳解決方法或許是安排其中一方搬遷或保安加密巡邏,而且在公屋單位門口安裝閉路電視並不合規,故力陳署方有理由不接納其片段,認為本案沒有合理爭辯之處,也沒有實質成功機會,建議法庭駁回這宗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需時考慮雙方陳詞及觀看涉案數十條閉路電視片段,表明將於今年5月29日前頒布書面判詞。
本案申請人為司徒永亮,代表大律師為羅頌明;答辯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代表大律師為烏佩貞。司徒一方強調,房署曾回覆指並非所有影片均不被接納, 證明房署曾接納影片作證據,質疑為何住戶拍攝的片段須維持如此高門檻。他認為官方閉路電視與住戶拍攝的片段性質無異,若官方片段可被接納,住戶片段亦應同樣獲考慮。
對於房屋署職員於2023年2月回覆司徒,強調扣分制需「零瑕疵」,必須由執行人員當場發現,否則個案不能成立。司徒一方則指,房署要求保安或物業管理職員必須親身目擊違規行為,才可實行扣分,實際上難以執行,偏離政策原意,令居民難以保障自身權益。
房委會:解決或需其中一方遷走
房委會一方強調,是次司法覆核並非旨在修補鄰里關係,而司徒與鄰里關係自《東張西望》播出後每況愈下,相信最佳解決方法或許是安排其中一方搬往其他屋邨居住,另指鄰居對其滋擾行為已逐漸減少。
房委會重申,公屋住戶在屋外安裝閉路電視並不合規,署方亦無「操作手冊」指引職員如何審視住戶提交的片段,因此不接納屬正確做法。房委會續稱,司法覆核應屬「最後手段」(Last Resort),申請人必須先用盡其他補救途徑,包括保安加密巡邏、公屋調遷或行政投訴機制, 現時毋須作出司法覆核,
房委會強調本案缺乏合理爭辯之處,也沒有實質成功機會,建議法庭駁回這宗司法覆核。司徒一方則認為司法覆核已是「最後手段」,因保安不可能全天候24小時巡邏,也無法在鄰居作出滋擾行為時親身「捉到正」,搬遷建議亦非正本清源。案件編號:HCAL2388/2025

















